閱讀史賓諾莎的賊

劳伦斯•布洛克

出版时间

未知

ISBN

9789574691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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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籍介绍

如果石頭有知覺…… 唐诺

這些年來,台灣的本土意識頗為高張,已經到達某種不太講理的地步,讓不少人憂心不已。然而,儘管斑斑歷史告訴我們,這一類國族的、地域的激情容易蔚為某種難以控制的燎原之火,燒傷別人也燒傷自己,但我們對它總容易有種無奈的寬容,相信它有著與生俱來的人性情感基礎,因此很難戒除,也就不好苛責。

麻煩在於,這樣的情感通常總有辦法在自身的歷史記憶之中找到讓自己「長得跟大樹一樣高」的營養材料——儘管在歷史之中,一個國族通常有盛有衰,被別人欺負也欺負過別人(否則老實講也難以存活到今天),但春風得意的往事容易視為理所當然,欺負別人的記憶更是容易遺忘,也因此,每個國族在做這一類回憶時,基本的調子總是滿蒼涼滿充滿不平的,要撐起「做××人的悲哀」這樣的結論沒什麼難的,理由俯拾可得,無須什麼動人的想像力。

比方說,在台灣人怎麼回憶歷史都很悲哀的同時,我們也很難一併想起,那些並非不曉得嘉南平原、蘭陽平原、台北盆地、台中盆地土壤比較肥沃,莊稼比較好成長,因此討生活也比較容易的可憐原住民,何以要那麼辛苦住到不好生活的嚴酷山裡去。

在這方面,荷蘭這個土地面積和我們差不多大、人口密度和我們差不多高的小國顯得很特別。

我個人到過這個國家,印象還不錯,行程中較難忘的除了見識到大麻不管制哪裡都買得到之外,是莫名結識了一位中年男律師,此人極熱情的帶我們去著名的風車區,還在附近一家有名的家庭式鄉村餐廳招待我們吃很好的 pan cake,該餐廳老板的女兒才十七歲,是唯一的女侍,漂亮到一種地步,也害羞到一種地步,同伴中有較不要臉的台灣男性硬邀她合影留念,因此有照片為證—— 自此之後,我再聽得人說荷蘭人小氣,總受人一滴湧泉以報的起身反駁。

我們問律師,英文在荷蘭通行無阻嗎?大律師的回答是,不只英文,還有法文和德文,「我們是小國,靠做生意過活,我們不能期待人家會學好荷蘭語之後才來我們這裡。」——幾年之後,我還聽說荷蘭人有另一種較不正經的講法:所謂的荷蘭語,就是不標準的英文,加不標準的法文,再加不標準的德文。

如果我們以為荷蘭的歷史不夠悲情,因此國族的激情燃不起來,那可就大錯特錯了——荷蘭土地的不幸,除了又小又低飽受大西洋海潮的威脅之外,更要命是它毫無阻攔的正正好擺在德法兩強之間,是天生的好戰場,因此從普法戰爭到一二次世界大戰他們無役「不被與」,像荷蘭的第一大城兼大港鹿特丹,今日看起來仍顯得樹小牆新,便是因為二戰期間幾乎全毀於納粹空軍的轟炸而重建的,荷蘭律師還告訴我們,光是戰役中的一次決堤,便造成了十萬荷人一夕間死去。

而如果我們以為荷蘭人欠缺光輝的歷史遂有受虐虛無的傾向,那也是大錯特錯—— 誰都知道,小小的荷蘭曾在十七世紀雄霸七海,就連相距如此遙遠的台灣也曾在他們轄下,更重要的是,以自由市民自由商人立國的荷蘭,是最早掙開狹隘宗教仇視迫害、思想言論最自由寬容的國家,除了率先貢獻了伊拉斯謨斯這樣的自由無羈心靈之外,更成為理性主義時期歐洲思想家躲避宗教、政治迫害的首選庇護所:它提供理性時代第一人、法國的笛卡爾不受滋擾的思考空間,收容過史上最重要民主啟蒙者、英國的洛克避開政治傷害,並生產出號稱人類歷史上人格最高尚、言行最一致的哲人史賓諾莎(事實上,史賓諾莎的上一代正是因為躲避舊教的迫害,才從伊比利半島遷來的)。十七世紀當時的荷蘭,稱之為歐陸、乃至於全世界的理性燈塔,是半點也沒誇張的。

此外,學美術、喜歡美術的人不會不驚奇於荷蘭畫家的盛產和厲害,一如足球迷對荷蘭告魯夫、古力特、范巴斯頓的驚奇一樣。但這我們留待《畫風像蒙德里安的賊》一書有機會再說——沒有錯,蒙德里安也恰恰就是荷蘭人。

這回,羅登拔先生引述完英國的吉卜齡,開始研讀荷蘭的史賓諾莎起來。

寶化為石

說真的,真不知道他老兄幹嘛要讀史賓諾莎,不管他是賊,抑或二手書店老板,今天除了專業的哲學研究者之外,誰還肯讀史賓諾莎?而就算是專業的哲學研究者,又有幾個人肯好好重讀史賓諾莎呢?比方說寫《西洋哲學史》、可想而知很夠專業的英籍大哲羅素便說過:「讀一讀各命題的敘述,再研究一下評註就夠了。」

乍看起來是因為史賓諾莎的書寫方式——史賓諾莎極可能是理性主義時期最嚴謹、最老實、最徹底到無趣的思想家,他對於把數學的體系搬到哲學甚至神學領域的信心也是最強大的,因此,他寫書的方式幾乎完全仿傚幾何學的體例,有定義、有公理、有定理,在思維之中會發現什麼、會主張什麼,完全是從公理演繹論證而來,不僅讀起來味同嚼蠟,而且,今天我們更已經知道,純粹數學的唯理演繹是走不通的,它的純粹性不是所謂「穿透表象,直指核心真理」的睿智,而是嚴重的化約,因此,得到的結論總是荒謬的。

然而,無關思考和書寫方法,在人類思維歷史的一代代進展之中,個別的思想家本來就存在一種極無奈的宿命。

怎麼講呢?中國有一則八仙之首呂洞賓的寓言故事:相傳有仙人要傳授呂洞賓點石成金之術,呂洞賓不安的問道,石子是否從此永遠轉變為黃金呢?仙人的回答是,不,五百年之後還會回返為石子,於是有絕對主義傾向的呂洞賓遂敬謝不學了——去聖邈遠,寶化為石。

人各有志,這沒得可說的,但今天我們得這麼講,還好人類的哲學家、思想家和諸多理論的建構者,不都是呂洞賓這樣在「全部/沒有」之中二選一、宛若嚮往不容一粒沙子純淨愛情年輕小鬼的決絕之人,否則人類在思維的時間長河之中,大概一步也休想跨得出來,因為,人類思維的進展,原是建立在一代代思維者前仆後繼的錯誤、修正、拆毀重構之上——大概正因為這樣,呂洞賓沒成為皓首窮經的苦學者,而最終成為不食人間煙火、除了遊玩無所事事的神仙。

不記得是哪位學者曾說過如此酸溜溜但頗有幾分真意的話,他說,做為一個理論者,通常 ego 得比文學藝術創作者要小得多才行,原因再簡單不過,你不會不事先明白,你窮盡心血甚或畢生之力才建構的學問理論,只是用來被後人推翻的、用來做為下一個更周延、更進步、更有道理的學問理論發生的必要墊腳石而已。文學藝術,也許不能稱之為永恒不朽,但達到一定的水平之後,它之於時間便有了相當強大的抵禦力量,幾百年甚至幾千年之後的人讀起來,還可以新鮮激烈一如刀劍新發於硎,比方說荷馬、莎士比亞、李白或托爾斯泰等等皆然,不像學問和理論,辛辛苦苦搭建起來彷彿只為了下一次拆毀,說對的部分,很快成為眾人周知的常識,就像今天誰都曉得地球繞著太陽旋轉,不再激得起驚奇喜悅的火花,因而變得像隱形一般,被凸顯被留下的往往只剩講錯的地方,供新的學說新的理論用為反證、或僅僅是誓師出發時祭旗所用。

因此,甭說五百年仍變回石頭,隨著人類智識的普及和歷史律動的不斷加快,往往長則在你身前,短則一年半載,它便轟然倒塌,或更悲哀更常見的,默默被遺忘在歷史的角落之中。你說,自戀一點的人、自我中心一點的人,怎麼可能明知如此而願意把生命押在宿命的流沙之上呢?

當然,這樣的話也許稍稍自嘲過了頭,歷史上重要的思想家及其歷史性的學說或名言,不管正確或說周延與否,其實也很耐得住時間沖刷的,並長期給予後代思維者啟示,比方說笛卡爾和他的﹁我思故我在﹂,比方說萊布尼茲和他的「單子論」;但另一方面我們也真的得承認,當時白紙黑字揭示並辛苦論證這些名言和學說的原始著作,可能就乏人問津了,畢竟,要我們假裝自己並不知道幾百幾千年的後續種種,天真無邪的重新費勁跋涉過漫長而乏味的論證過程,最後看到一個我們老早曉得的常識結論,或更糟糕,一個荒唐無稽的結論,這的確不怎麼合於人的基本理性的。

有誰好好唸過笛卡爾的《哲學原理》呢?或是洛克的《人類理智論》和《政治論》呢?這不是挑釁指責,而是調查兼譬喻,如果答案是沒有,想來你也同樣不會讀過史賓諾莎最重要的著作《倫理學》,換句話說,那你比我們的羅登拔先生要理性而且有正事可做得多了。

重讀原典

人壽幾何,書海無涯,儘管如此不合理性,但我個人還是傾向於主張,盡可能還是能讀讀原典的好——這裡的心思挺複雜的,有一點點傻氣,想說至少可對這些為人類攪盡腦汁甚或冒著身家性命危險的思維者表達某種最起碼的禮貌和敬意;有一點點多疑,隱隱約約之間總對歷來的二手傳述者整理者(儘管他們可能也是很棒的學者)有些不盡放心,怕他們難免漏失了什麼,並沒能傳達給我們完整的全相;有一點點好奇,想通過當時的語言和論述焦點選擇,藉此像穿越時光隧道般回到當時,感受理論建構伊始的現實溫度和氛圍;更有一點點希冀和僥倖之心,想說重新涉過原思維者的思考路徑,是不是有可能找到新的啟示火花,或至少讓今天已成不假思索的常識,再次顯現出其豐厚堅實的思維基礎並再現活力來。

如果我們不是那麼計較「投入/產出」的合理性(我個人始終深覺奇怪的是,我們在生活中絕大多數時候並不在意這樣的合理性,為什麼一談到看書讀書時會忽然這麼斤斤計較、這麼要求投資報酬率呢?),即便枯燥乏味如史賓諾莎,也會找到極有意思的東西。

我個人最感興趣的起碼有兩點,一是史賓諾莎所說「凡愛神的人絕不能指望神回愛他」;一是史賓諾莎用石頭譬喻,說「如果石頭有知覺」,它也會認定自己的墜落係出自於自身的意志,由此碰觸到至今仍爭論不休的「決定論/自由意志」的問題。

最虔敬的無神論者

史賓諾莎當然自認,而且後代之人也傾向於相信,是非常虔誠的宗教信徒,他思維的召喚,便是嚴整的、無可懷疑的證明出神的存在(想知道證明過程的人,呃,還是請您自己去唸他的《倫理學》吧),但即使身在荷蘭,他還是因此終身受宗教的迫害,被逐出教會不說,一度還得離開阿姆斯特丹,靠研磨鏡片維生,這固然豐富了他的光學知識,但也因此惡化了他的肺病,讓他只活到短短的四十五歲便安然死去——他的確是非常安詳無懼的死去。

把神的存在都當數學題目來解答的史賓諾莎,他說人不該指望神愛他,當然不是「默默行善不求報償」的道德勸誡,而是,史賓諾莎所揭示證明出來的神,壓根就不會有愛不愛人這回事——淺白一點來說,他的神,其實就是整個自然界本身,不,說整個自然界本身可能還有語病,容易誤解為有相對於自然界、外於自然界尚存在著獨立實體如人為的造物云云,事實上,依史賓諾莎之見,神是全然的無限,至大無外,個別的靈魂和物質並非實體,而是全然包含在神之中,是神的一些表現而已,神既然和人不存在著相對的關係,也就當然沒有愛不愛的問題。

換句話說,史賓諾莎已完全去除了人格神的觀念,連帶的,就連善惡、正義、全知全能等這些相對的、涉及判斷的、有著道德選擇的用語和觀念也全部失去了意義,只剩下井然的、森嚴的、毫無例外的規則本身,正如羅素所講的,「一切事物都受著一種絕對的邏輯必然性支配,在精神領域中既沒有所謂的自由意志,在物質界也沒有什麼偶然。」

在安博托.艾可的名小說《玫瑰的名字》中,做學生的埃森問他的老師威廉修士:「如果說神是全然的自由,那跟說神不存在有什麼兩樣呢?」——史賓諾莎正正好完全相反,但疑問相去不遠:如果說除了神之外,沒有任何的實存,那跟沒有神有什麼兩樣呢?

基督教,不管是新教或舊教,當然忍受不了這個,當然要找史賓諾莎開刀。

這自然有點冤枉,事實上,包括笛卡爾、史賓諾莎等這些理性主義時代的思想家,基本上都是頗虔敬的信徒(容或程度不一),他們的原意也是想盡一己之力幫忙,畢竟這世界上還有那麼多人不信上帝,有待找出更強力更具說服力的神學理論,而基督教的人格神,不管用做威嚇或勸善,在實踐面的傳教上很有效能,但上千年下來,始終在理論上有著彌縫不起來的矛盾(全能全知的神和人格的神基本上不可能共容,這我們有機會再說),這些思想家都想通過科學的、客觀的論證,一勞永逸的解決上帝存在

用户评论
一直在優雅,從來未高潮
这应该是我看的第一本女主角挖了男主角墙角的小说……
卜洛克
伯尼听说科尔卡农家财丰厚 恰逢夫妇两去外地给狗配种 怎能忍住不闯空门 他和卡罗琳登门时 发现已有一波毛贼席卷而过 只剩保险箱幸免于难 但这难不倒技术宅伯尼 他拿走里面的财物 包含一枚珍稀镍币 连夜拜访脏物买办阿贝尔 后者给伯尼安利了镍币知识 并答应帮他出手后分成 可惜这枚镍币让阿贝尔引火烧身 在一天内命丧家中 而科尔卡农报案 说回家碰到歹徒洗劫 妻子汪袒被杀害 家中被抢 两起命案让雷警官一筹莫展 他隐隐觉得 只要盯紧老友伯尼 一定能瞧出端倪 最后伯尼把相关人员约到教堂参加阿贝尔的追悼会 并亲自揭发了两起谋杀的凶手 本作故事丰满有趣且完整 仿佛老布已在前三作里 完成了热身
相比马修系列比较平淡,但还是可读
不错不错,尽管没有那么多曲折,推四星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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