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之成立與生效

陳自強

出版时间

2018-10-01

ISBN

9789574359127

评分

★★★★★

标签

法律

书籍介绍
这本书最独特的地方,在于它拒绝照抄《民法》总则的章节顺序,而是从「契约」这一具体场景出发,反向重构整个法律行为体系。对读者而言,这意味着它不是又一本按法条顺序罗列概念的教科书,而是一本以契约为线索、把行为能力、意思表示、代理、物权行为等分散条文编织成一张逻辑网的作品。读者反复提及的亮点,是它对实务中那些挂着「复杂」名称、实则可被精巧剖析的问题的拆解——这正是它区别于普通教材的价值所在。不过也有读者指出它讲得偏浅,更适合当作叩开民法大门的第一块砖,而非深研的终极参考。因此它真正适合的是想建立体系感、又渴望看到理论如何落到具体争议的初学者。
作者简介
陈自强 现职 台湾大学法律学院特聘教授 学历 台湾大学法学士、法学硕士 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博士 经历 律师、司法官考试及格 日本东北大学、京都大学法学部研究 政治大学法律系专任副教授、教授
目录
第四版自序
缘起
主要参考中文文献
第一章法律行为总论/1
I、法律行为之概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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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排版真好看呀
卡纳里斯的弟子牛逼
客观评价,陈自强写教科书的水平好高,几个自然段能把大陆几页纸的问题讲清楚。同时,我也感觉十分有必要在债法课程的开头回顾物权行为理论和意思表示解释(当然说理不是很清晰的地方也有,但相对较少了
陈自强老师18年来我们学校的时候说他的书要出简体版,我等了两年都没等到……还是买台版吧……
法律行为论
抽丝剥茧,用朴素的语言将抽象的概念分析解释得入情入理。娓娓道来,既无大陆学者啰嗦赘余似的重复,也无台湾文言艰涩的障碍。大家风范,用最简单的例子叙述最抽象的概念,非一流高手而不得。
以契约为例的“民法总论”
讲得比较浅
“民法讲义”扬弃概念法学的论述方法,直探问题真正的所在与学习的重心,为学术研究、教育改革乃至教科书的写作树立了足够先进的典范。大陆契约法领域的翘楚韩世远先生曾与大陆民法学人以“通过王泽鉴法学,超越王泽鉴法学”共勉,陈自强于巨人肩膀上眺望到的风景,应是我们心目中理想图画的灵感与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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