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年曆是推算四柱命理最爲基本之依據,將一個人之出生年月日時換算爲四柱,其主要之依據爲「月」與「日」。日柱之干支,起源甚早,在「啇書」伊訓篇之中載有:「惟元祀十有二月乙丑(是乙丑日,不是指乙丑月)伊尹祠於先王」。
合於在公元前一七三九年,殷十二月乙丑朔,在甲骨文中之「甲子」次序順推至今日亦皆相符。殷武丁十二月十五日之夜,甲骨文曰:「庚申有食」。至今已約爲三千二百餘年,一百二十萬日左右,全流之日柱甲子毫無脫節之處,所以日柱之干支只是順次而推即可,故此並無較爲繁鎖之法則。
唯以月柱之法則,由於歷代「正月」之月建地支取用基數有不同,核計古代之建月,有下列之各次變更。
周代——「子」爲正月。
殷代——「丑」爲正月。
夏代——「寅」爲正月。
秦代——「亥」爲正月。
漢武帝——「寅」爲正月。
王莽——「丑」爲正月。
唐武后——「子」爲正月。
然而在四柱推命之正月皆是從「寅」爲基準。以命理之興起確實時代,約爲在東漢末年以後之事,奠基於隋唐,大盛於宋代,因此在唐代以前之建月地支不同處,與四柱推命之關聯不大,並不受其影響。
月之區分有太陰月與太陽月之別,因一個月若以三十天計算,一年爲十二個月,三百六十天,不能與一年之三百六十五天又四分之一終了之日相符合,故此以「氣節」與「中氣」來調整眞正「月令」之位,以每一年之「冬至」爲始至第二年之「冬至」爲一年,作十二個不等分,分年之點爲「中氣」,建月之點爲「氣節」。所以「中氣」之點爲太陽月,氣節之照爲太陰月,論命者所用的爲「太陰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