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法地”思想来源
“人法地”出自《老子·德道经》,第六十九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提出这一概念,主要是由于人类的离道失德,导致了人的品质全面退化,体内先天能量锐减,已经不具备天地那样的品质,所以老子在五千言中就提出了先要“人法地”,然后再来“ 地法天”,依次而修,才能成就德道。
《黄帝四经》对于人法地,也有许多独特德见解:
《黄帝四经·经法·君正》:“人之本在地,地之本在宜,宜之生在时,时之用在民,民之用在力,力之用在节。”
《黄帝四经·经法·六分》:“天下大平。正以明德,参之于天地,而兼覆载而无私也,故王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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