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成长法律科学的悖论 - 本杰明·N·卡多佐

法律的成长法律科学的悖论

本杰明·N·卡多佐

出版时间

2002-10-01

ISBN

9787801820235

评分

★★★★★
书籍介绍
意义上,正义是一种比仅仅遵从规则更微妙、更模糊的概念。经过一切努力,在某种程度上,它仍然只是一个热望、一种令人兴奋的态度以及对美好事物的渴望。施塔姆勒在最近一篇文章中说道:“正义根据完美社会的设想,为特定的法律意志指明了方向。”我们甚至可能发现,谈论正义时,其在我们头脑中反映的特质是仁爱,尽管这一特质常常与其他特质发生冲突。②正义的成份如果单独存放,可能发酸,将它们灌在一起保存,不但特性不变,而且更为香甜。你可以提出自己希望的配方。人们训练有素的味觉。将从整体上作出判断,接受或者拒绝它。
AI导读
核心看点
  • 探讨法律稳定性与变动性的永恒悖论
  • 揭示法官在司法过程中如何协调对立利益
  • 阐述法律确定性并非唯一价值,需兼顾进步
适合谁读
  • 法学专业学生及法理学研究者
  • 对法律思想史感兴趣的普通读者
  • 从事司法实践的法律工作者
读前提醒
  • 本书篇幅短小,建议配合《司法过程的性质》阅读
  • 部分译文晦涩,需耐心梳理卡多佐的法哲学逻辑
  • 关注书中关于逻辑、历史等法律解释方法的论述
读者共识
  • 内容深刻精彩,简明易懂且富有启发性
  • 翻译质量参差不齐,部分版本阅读体验不佳
  • 格言式观点堆砌,需反复精读以消化深意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矛盾的协调、对立面的融合以及对敌对方的融合,都是法律中的大问题。公平地说,“规范”是对立物的孩子,在争斗的剧痛中诞生。我们想象自己要处理某个最新(ultra-modern)的争议,那是工业社会里某种利益关系的产物。其间涉及的问题一目了然,核心仍是需等待发掘那些古老的谜团——静止与运动,一个与多个,我与非我,自由与必然,现实与表象,绝对与相对。我们知道,稳定的要求应与进步的要求相适应。自由应与平等相配合,两者都应与秩序相协调。我们尊重个人的财产权,却不能致使其发展到侵犯大多数人福利或安全的地步。我们必须维护正义的一般品质,也要保留它兼顾个性与特性的能力。尽管先例或成文法无论多么苛刻也应当得到严格"
  • "然而,我们必须保持两种警醒。一方面,我们尊崇法律的确定性,但必须区分合理的确定性与伪劣的确定性,区分哪些是真金,哪些是锡箔;另一方面,即便实现了法律的确定性,我们仍须牢记:法律的确定性并非追求的惟一价值;实现它可能会付出过高的代价;法律永远静止不动与永远不断变动一样危险;妥协是法律成长的原则中很重要的一条。"
  • "对我们大多数人而言,所能做的一切不过是凭借辛勤努力在一些具体领域里积累一点点知识。"
用户评论
就是译得不怎么样
睿智的人能够把零碎的真理完整的呈现
(1870-1938)美法律家和法学理论家。法律的成长是基于善法的逻辑。原理接近同时代的庞德。
我只是好奇深谙“阴阳之道”的卡多佐法官为啥一辈子都没找个妹子啊
卡多佐的又一本论文集,著者将看似深奥、晦涩的法律理论以丰富而又有想象力的语言描绘,读起来朗朗上口,译者翻译的水平也高!
为了写读书报告的作业,略读了一遍。好乱呀
“这一主张缺乏判例的支持,可以从依据伦理的是非观中发现原因。这种主张只是一种重要的思想趋势,日积月累才获得力量、加重份量。”
原文很好,培养法律人的理想精神还是很好的;但翻译有点僵硬,还有一些错误的地方
早前已读过北大出版社的单行本《法律科学的悖论》,这里就只谈《法律的成长》了。按旨趣来讲,该篇倒是卡多佐最突出法学理论或法哲学之地位的文本。他认为现成的法律需要按特定的原则和规则进行重述,因为“法官往往追逐伪劣的确定性而非真正的确定性”(页12),也即曲解法律的精神所在;而在这一点上,法律学者将有所贡献,“法官的迷惘正是学者发挥专长的良机”(页6)。但问题在于,后续数十页的篇幅里,卡多佐只是不断展示“法律仍在成长”,对这一议题本身却未有多少实质的建树,或者说并未提供海拔更高的思考平台。最后,几乎不可避免地,卡多佐法官又回到了难以言明的司法实践艺术之上——至多,牵涉了朦朦胧胧的社会学取向。
当时图书馆专门查目录借来的,法治精神是人类毕生追求的东西。手机里现在还有拍的书里作者专门引用的注释:“我们还没有可用的先例,但是,如果对本案涉及的规则或者现有判例存有任何疑问的话,就是这个国家司法的耻辱和污点。”看完后还了书出了图书馆我嚎啕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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