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论(第二版)

刘家安

出版时间

2015-01-01

ISBN

9787562058830

评分

★★★★★

标签

法学

书籍介绍

《物权法论(第二版)》是面向法学专业本科学生编写的一本教科书。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为主要依据及重点阐述对象,同时也对重要的物权法理论问题做出了必要的解释说明。在内容、方法及体例上,《物权法论(第二版)》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力求简明扼要地阐明我国物权法的相关理论与实践。在民法中,物权法部分的内容有相当的难度,这也导致一些相关教科书容易给人留下繁杂冗长的印象。作者有意识地限制本教材的篇幅,一方面在论述内容上有所取舍,舍弃与物权法原理关联度较低的内容,另一方面尽量以精炼的语言阐明相关问题。第二,倡导“问题意识”,致力于培养读者的民法学思维能力。在行文上,传统教科书往往表现为理论与知识点的平铺直叙,使用此种教科书的学生往往也习惯于囫囵吞枣式的抽象识记。作者以为,从具体的生活事实出发提出问题并寻求法律规范层面的回答,这种方法能够引导读者理解抽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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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导读
核心看点
  • 体系精炼,摒弃冗长,以简明扼要语言阐明物权法原理
  • 倡导问题意识,通过导入性问题引导读者理解规则实践意义
  • 立足通说标准,兼顾作者独立思考,培养读者评价能力
适合谁读
  • 法学专业本科生,需系统掌握物权法基础知识与体系
  • 法律初学者,希望以通俗易懂方式入门民法物权领域
  • 备考法考人员,寻求逻辑清晰、重点突出的复习教材
读前提醒
  • 若第三章物权行为理论过于抽象,可先跳过,从第四章入手
  • 建议带着书中设置的导入性问题阅读,主动寻找答案
  • 注意区分正文与思辨性讨论,按需深入阅读不同层次内容
读者共识
  • 文笔清通简要,深入浅出,是难得的优质本科入门教材
  • 体例编排合理,循序渐进,阅读体验舒适且逻辑性强
  • 虽部分观点点到为止,但整体评价极高,被誉为经典之作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物权行为的独立性,也称分离原则,是指物权的变动须有一个独立于买卖、赠与等债权行为以外,而以物权变动为内容的法律行为,从而在体系上,物权行为独立于债权行为而存在。"
  • "所谓物权行为的无因性,是指物权行为的效力不受其原因行为(债权行为)的影响,债权行为即使不成立、被撤销或者无效,物权行为也不因此而受影响,仍能独立地发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
  • "对于物权行为无因性可能产生的一些问题,可以通过将此无因性予以相对化的一些理论予以化解。 注释:相关理论包括共同瑕疵理论、条件关联理论、法律行为一体性理论等。"
  • "公信原则的确立,赋予了公示的物权表征以公信力,重新分配了交易风险,使当事人可以放心地利用简易便得的公示信息,并确保以此为基础的交易得到预期的法律效果。"
  • "物权的绝对性使得法律必须特别注意对交易安全的维护,这正是物权变动必须实行公示原则的根本原因。"
  • "所谓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是指共有人应担保其他共有人所分得的共有物部分在分割之前不存在隐蔽的瑕疵;其他共有人所分得之物上存在隐蔽瑕疵而使其有所损失的,共有人应按其先前所享有的共有份额分担此损失。"
  • "所有权是对物的全面支配,它体现了所有权人充分的意志自由;这种全面的支配须受法律规定的限制。"
  • "体现权利人意志的所有权自由无论如何都应该处于所有权观念的核心地位,对所有权的限制仅仅是从消极的方面划定所有权自由的边界。"
作者简介
刘家安,1971年11月生于福建顺昌,在中国政法大学先后取得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1996年留校任教,现任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民法研究所所长。曾赴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任访问学者,研修罗马法、意大利民法,通晓英语、意大利语。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法、罗马法。出版专著《买卖的法律结构》、译著《买卖契约——学说汇纂(第18卷)》,在《法学研究》、《中外法学》等学术刊物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参与过民法、商法、罗马法等方面多部教材的写作。多次荣获“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师”、“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位教师”等称号。
目录
第一章 绪论第一节 物权法的意义与性质第二节 物权法的体系及其法律渊源第三节 我国物权法的基本理念第二章 物权的客体——物第一节 物的概念与法律特征第二节 物的构成及分类第三章 物权通论第一节 物权的概念与特性第二节 物权的类型第三节 物权的效力第四节 物权的变动第五节 物权行为第四章 所有权第一节 概述第二节 所有权的权能与限制第三节 所有权的取得第四节 相邻关系第五节 共有第六节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第五章 用益物权第一节 用益物权概述第二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三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第四节 宅基地使用权第五节 地役权第六章 担保物权第一节 概述第二节 抵押权第三节 质权第四节 留置权第七章 占有第一节 概述第二节 占有的取得、变更与消灭第三节 占有的效力
用户评论
是一本好的本科教材。占有里有些观点和老金不一样;物权行为里有些观点和老杨不一样,可惜都是点到为止。但是有些地方还是很惊艳的,比如讲到担保法解释第77条——改变了我吹爆德民1163并1177的所有权人担保物权心态:我们多少还是有点东西的嘛!
忍不住标一下这本讲的很清楚的教科书。写的太好了家安老师牛逼!非常羡慕我法大的老婆能亲自听他讲课了(流下了学渣的泪水
对于在第三章学得很痛苦的同学,不妨先跳过第三章,直接从第四章具体的权利类型开始学习。第三章介绍的物权效力、公示原则和物权行为理论过于抽象。家安的阐述虽然精到,但是没有结合具体权利类型的话,真的很难理解到位。如果意犹未尽,不妨参考阅读孙宪忠先生的《中国物权法总论》(可太贵了),整本书只在谈一个问题:要采纳分离原则和抽象原则,但是对具体的物权类型基本没有涉及。先学习具体权利类型,在积累了大量困惑之后再回过头结合《中国物权法总论》学习第三章中的抽象的原则,我觉得是比较好的方法~
体系性强,读着太舒服了
家安老师真的是菩萨心肠,普度众生啊!
我的物权法启蒙
好清晰呀!
大二上读的,不错
内容简练,可做入门教材。
体系鲜明,概念清晰,语言简练,原理以一贯之,物权客体、物权通论两部分尤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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