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的专业法学教育

何美欢

出版时间

2011-08-31

ISBN

9787562040361

评分

★★★★★
书籍介绍

《理想的专业法学教育》将何老师关于法学教育的深沉思考“理想的专业法学教育”一文置于卷首,并把这个标题作为书名,并不表明这是法学教育的唯一道路,而只是想表明,一名教师,可以有怎样的理想,并可以用怎样的方法论实现他的理想。

何美欢,1948年11月生于香港。1972年获伯克利加州大学文学硕士学位,1977年获多伦多大学法律博士学位,毕业后供职当时唯一的全球律师事务所(Baker&McKenzie),作为执业律师从事跨国法律业务。1982年回港加盟何耀棣律师事务所,主持多个与中国改革开放相关的大型工程的法律工作。此后投身学术,1988年获剑桥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先后任教于香港中文大学商学院、香港大学法学院,期间分别以中、英文出版了《公众公司及其股权证券》等十多部专著;参与中国国有企业在香港上市(H股)法律框架工作。2002年8月加盟清华大学法学院任全职教授。她因应中国学生的需要、特点,独创了《普通法精要》系列课程,培养了一批优秀的法律人才。2008年8月起任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法学院教授和清华大学双聘教授,2010年9月3日因病逝世。

AI导读
核心看点
  • 倡导精英法学教育,强调智能技能培养
  • 详解判例报告撰写规范与树状分析法
  • 通过普通法精要课程展示法律思维训练
适合谁读
  • 法学专业学生及有志于法律职业者
  • 关注法学教育改革与教学方法的教师
  • 对普通法系法律思维感兴趣的读者
读前提醒
  • 建议结合书中案例原文同步阅读练习
  • 重点掌握判例报告格式与树状分析逻辑
  • 理解智能技能与实务技能的区别与联系
读者共识
  • 实操性强,提供了科学的法律学习方法
  • 何美欢教授的教学理念深刻且具启发性
  • 虽部分案例晦涩,但核心方法论极实用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一般人往往认为律师的主要业务就是出庭辩护或者处理纠纷,而这些业务只需要机械地适用法律。但是美国从1870年到1920年间发展的大律师事务所(“大律所”)执业模式现在已成为“世界标准”。这个标准要求律师从事防御性法律服务,而大律所的优势在于策略性运用法律的能力、推动法律改革的能力。"
  • "这不仅是学院派的意见,任何执业律师都会同意,成为成功律师的先决条件是拥有广泛的,不限于某特定情景的,可按情景需要而转移的技能。因此,以培育精英律师为目的的法学专业教育应该提供智能技能(intellectual skills)的培育,具体内容应包括以下知识传授及技能训练(先后次序不以重要性排列):(1)对实体法的足够知识。(2)认定法律问题和就法律问题构建有效和中肯切题的论证的能力。(3)明智地运用一切资料进行研究的能力。(4)明白任何法律的基础政策以及社会环境的能力。(5)分析和阐明抽象概念的能力。(6)识别简单的逻辑上和统计上的错误的能力。(7)书写和讲述清楚简明的汉语的能力。(8)积极学习"
  • "智能技能与实务技能的区别从英国律师业开列的技能清单可以清楚看出。英国律师公会于1988年发表的改革报告中列出24项律师需要掌握的技能。列在首端的12项已在上文列出,其后的12项可称为实务技能,如下:(1)草拟法律文件的能力。(2)在不同场合发表有力的口头或书面论证的能力。(3)对专业及道德标准有足够的只是。(4)在不同场合与客户进行有效沟通的能力,例如:协助客户明白法律以及法律问题;与备受困扰的客户交往;了解客户的不同经济、教育、社会背景;了解少数文化的特殊需要。(5)在引导客户提供资料的同时与他建立良好关系的能力。(6)协助客户明白可供选择以便他作出明智的选择的能力。(7)与客户对手或其代表"
  • "青年律师谈合同的时候最常犯的错误是企图将合同弄得一清二楚,殊不知,法律文件好像人生一样,也是难得糊涂,只有糊涂才能成事。而何时何事糊涂,只能是经验之谈。"
  • "在实务上,碰到新问题时,最重要的是对它进行基本结构分析,即回到最原始、最古老的基本原则。"
  • "用尽可能短的篇幅使得一个对该判例完全不知情的第三人能够不借助其他材料就了解整个判例的内容。"
  • "(1)将信息分为各个自然段,给每一自然段都标注编号(2)每一自然段只表达一个意思(one idea per item)(3)为从判例原文中援引的内容标注出处:段落,行数(4)为判例报告加注页码"
  • "英国法官的成长环境往往十分优越,甚至有些与俗世隔绝。因此英国在推理论证时不太考虑现实政策因素,运用的主要是权威性推理。而美国法官更贴近社会,许多法官以前还曾是著名的政治家,所以美国法官运用实质推理比较多。"
作者简介
何美欢,1948年11月生于香港。1972年获伯克利加州大学文学硕士学位,1977年获多伦多大学法律博士学位,毕业后供职当时唯一的全球律师事务所(Baker&McKenzie),作为执业律师从事跨国法律业务。1982年回港加盟何耀棣律师事务所,主持多个与中国改革开放相关的大型工程的法律工作。此后投身学术,1988年获剑桥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先后任教于香港中文大学商学院、香港大学法学院,期间分别以中、英文出版了《公众公司及其股权证券》等十多部专著;参与中国国有企业在香港上市(H股)法律框架工作。2002年8月加盟清华大学法学院任全职教授。她因应中国学生的需要、特点,独创了《普通法精要》系列课程,培养了一批优秀的法律人才。2008年8月起任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法学院教授和清华大学双聘教授,2010年9月3日因病逝世。
目录
理想的专业法学教育/1
一、法律执业的含义/2
二、专业法学教育的含义/3
三、法学的基本课程/26
四、结束语/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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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斯伟江律师那篇文章推荐的,真希望大一就扎扎实实
六星。 常读常新的一本书,何教授懂行,佩服,值得一生学习
技艺理性的规训,不仅仅是拧螺丝钉的过程,也有换扳手的可能;但更具深邃的思想者,大概只能天生地养。没有习练相关判例,再读时补上。何老师千古!
理想的法学教育是怎样的,我们应该进行怎样的法学学习;普通法系下,是怎样来解决法律问题的,从中我们可以借鉴到什么。
一本实操性很强的书。先生对于国内法学教育的想法确实也很好
已故教授的学生课堂回忆录。智能训练,终身学习,与树状分析法剖析案例。
本科就应该读的,终于读完了
和大陆法的归入法的区别和共同点还要继续思考。。
精英律师,智能训练,博雅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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