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介绍
这本1959年问世、1985年修订的著作,常被奉为因果关系领域的经典,但真正让读者反复"还需再读"的,是它近乎执拗的论证方式。哈特与奥诺尔并不急于给出答案,而是把"原因"这个我们习以为常的词拆开:它究竟是逻辑上的必要条件,还是事实与常识的混合物?读者最真实的困惑恰恰在于——作者用大量篇幅审视休谟、穆勒等哲学家的因果理论,却发现它们对具体法律问题的解释力有限,于是转而向"常识"寻求那个居于中心的因果观念。这种"先拆解、再重建"的路径,使本书在同类工具性法学著作中显得格外"难读",却也格外诚实:它不承诺一套可套用的公式,而是揭示立法者和法官在判定责任时,究竟如何偷偷使用了那些未被言明的常识标准。适合愿意啃哲学前提、追问"原因"为何不纯属事实的读者。
作者简介
赫伯特·L·A·哈特(Herbert Lionel Adolphus Hart)是当代英国乃至世界著名的法哲学家,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创始人。1907年,哈特出生于英国的伦敦,早年在布拉福特中学上学,系统学习拉丁文和希腊文,后进入牛津大学新学院学习,先后研习古典语言、历史、哲学和法律,并于1933年至1939年在伦敦从事律师职业。“二战”期间参加盟军,战后回到牛津新学院从事学术研究。1952年他被任命为牛津大学法理学讲座教授。1969年他辞去这一职务,致力于边沁著作的整理和编纂。1978年退休,1992年12月去世。哈特成功地将当代哲学方法运用于法哲学问题的研究,对于当代法哲学的兴起和繁荣作出了极其重大的贡献,在西方乃至全世界法学界都具有崇高的地位。他一生著述相当丰富,除了本书之外,其它具有重大影响的法理学著作还有:《法律的概念》、《法律、自由和道德》、《惩罚与责任》、《法理学和哲学文选》。
托尼·奥诺尔(Tony Honore)生于伦敦,但在南非长大,他在那里上学并在大学从事研究。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他参加盟军服役并在战斗中受伤。战争结束后,他继续在牛津大学从事学术研究,在那里生活、研究、著述长达55年。在1971年到1988年,他任该校的皇家民法教授,退休以后仍然成果不断。他对于南非在1995年成立新的宪法法院作出了贡献,他的研究使他荣获三个名誉学位;同时他也得到了爱丁堡大学的名誉学位。奥诺尔教授的研究领域十分广泛,涉及实证法、法律历史、法律理论和道德哲学等多个方面,并善于将不同方面的研究相互结合,相互补充。比较重要的著作有:《责任和过错》、《奥诺尔的南非信托法》、《皇帝和法律人》、《帝国危险中的法律一公元379年一455年》、《乌尔比安:人权的先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