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法律的秩序

〔美〕罗伯特·C·埃里克森(Robert.C.Ellickson)

出版时间

2003-01-01

ISBN

9787562024446

评分

★★★★★
书籍介绍
《无需法律的秩序邻人如何解决纠纷》的目的在于整合三种关于社会生活世界的珍贵看法:法律经济学的、社会学的以及博弈论的。更谦虚地说,《无需法律的秩序邻人如何解决纠纷》的目的在于,给有关邻人以及其他关系密切之群体的成员关系的讨论增加一点现实主义明晰。
AI导读
核心看点
  • 整合法律经济学、社会学与博弈论视角
  • 揭示紧密群体中非正式规范如何维持秩序
  • 反驳法律中心主义,指出过度立法可能破坏秩序
适合谁读
  • 法学、社会学及人类学专业的学生与研究者
  • 对法律经济学、博弈论及社会控制机制感兴趣的读者
  • 关注基层社会治理与纠纷解决机制的实务工作者
读前提醒
  • 部分读者反映译文晦涩,建议耐心阅读或参考原文
  • 前六章为田野调查,后部转向抽象理论建构,需耐心
  • 理解博弈论部分可能较难,可结合具体案例辅助理解
读者共识
  • 经典之作,深刻改变了人们对法律与社会秩序关系的认知
  • 苏力译本虽有争议,但极大推动了中国法学界对该书的接受
  • 实证研究扎实,有力证明了非正式规范在解决纠纷中的核心作用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法律制定者如果对那些促进非正式合作的社会条件缺乏眼力,他们就很可能造就一个法律更多但秩序更少的世界。"
  • "人就是人,人性不会因空间和时间的改变发生重大变化。其他许多学科,如人类学、历史和社会学的研究者,则趋于怀疑这种普遍主义。他们是文化论者,强调人的天性也会变。因此,文化论者会迟疑,不愿把夏斯塔县农区居民和当代中国的农民等同起来。 ...... 普遍主义者和文化论者的视角相互竞争,双方学人的碰撞可能有助于迈向社会科学研究的最终目标:更好地理解人们究竟是如何互动的。"
  • "根据埃克瑟罗德,应对重复性囚徒困境的最著名战略就是针锋相对。一个针锋相对的博弈者在第一局选择合作,此后则选择博弈对方在上一局的选择。因此,针锋相对也就是从不首先背叛;用埃克瑟罗德的术语来说,这是一个“友好的”战略,但一个针锋相对的博弈者也并非一个傻瓜,若对方在上一局背叛了,那么他在下一局就会以自己的背叛来惩罚对方。尽管如此,针锋相对的博弈者仍然不抱恶意;一旦算了旧账,并且只要博弈对方合作,他就情愿此后也合作。"
  • "规范,而不是法律规则,才是权利的根本来源"
  • "人们之所以对某些政治后果感兴趣,也许是因为,以某种心理学上的重要方式,这些后果都会发出某些有关各个个体在某个社会内相对地位的信号。一个人的自尊感也许部分取决于权威性制度声称给予此人所属群体的尊重。"
  • "在起始阶段,一个新的、适于作为民间说法处理的题目浮出水面后,这个过滤信息的认知棱镜最少缺陷。在这一阶段,在就诸多民间说法做决定时,群体成员都会下意识地趋向于拒绝那些费用不合理的民间说法。然而,在第二阶段,初始选择的民间说法已经变得稳定了,诸多成员地质新信息和认知不谐之信息就可能导致继续某种民间说法。"
  • "霍布斯显然看不到这样的可能,即哪怕是在无政府的条件下,某些非法律的社会控制体系——例如非中心化的规范执行——也许会带来至少是些许秩序。"
  • "关系紧密之群体内的成员们开发并保持了一些规范,其内容在于使成员们在相互之间的日常事务中获取的总体福利得以最大化。"
作者简介
罗伯特·C.埃里克森(Robert C.Ellickson),美国当代杰出的财产和城市法学者,耶鲁大学法学院沃尔特·梅耶财产和城市法讲席教授(2015年荣休)。研究主要集中在产权、城市规划和法律与社会规范三个领域,在上述领域皆有经典作品传世,也是被引用多的学者之一。他早年就读于奥柏林学院、耶鲁法学院和麻省理工学院的城市与区域规划系。自1970年起,埃里克森教授先后执教于南加州大学、斯坦福大学和耶鲁大学,在1988年转至耶鲁法学院任教后,常年讲授已经成为耶鲁法学院经典课程的“财产法”。埃里克森是美国法律经济学协会的创始会员,并担任协会主席(2000-2001年),曾获得该协会授予的罗纳德·科斯奖章,系继波斯纳、卡拉布雷西、史蒂文·萨维尔后第四位获此殊荣的学者。埃里克森教授还担任过美国法律协会财产法重述项目的顾问,并且是美国艺术与科学院院士。埃里克森教授还是英文拼字游戏Scrabble的爱好者,世界锦标赛成绩进入过前二十名。《无需法律的秩序:相邻者如何解决纠纷?》是埃里克森教授的代表作,出版于1991年,曾于1996年获得美国法学界三年一度的考尔夫图书大奖,自2003年中文版出版以来,在中国法学界也产生了广泛而且深远的影响。 苏力,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祖籍江苏,1955年生于安徽合肥。少年从军,再当工人。1978年进入北大法学院,后赴美留学,获硕士、博士学位。1992年回北大法学院执教至今。先后发表论文、书评100余篇,出版过个人专著、文集和译著20余部,包括:《制度是如何形成的》(增订版,2007)《法官如何思考》(译著,2009)《送法下乡: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究》(修订版,2011)《走不出的风景》(2012)《波斯纳法官司法反思录》(译著,2014)《法治及其本土资源》(第三版,2015)。
下载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