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 Vladimir I。 Lenin,1870-1924)的社会主义模式既继承马克思的理论,又有自己的特点。它的最大特点,是引入掌握强制力量的国家机器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组织者。这与“社会大工厂”和“自由人联合体”大为不同。列宁在他写于十月革命前夕的著作《国家与革命》中,把社会主义经济比拟为一家“国家辛迪加"( The State Syndicate),即一家由国家空断经营的大公司。他说,在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社会里,“全体公民都变成了国家(武装工人)的职员,全体公民都成了一个全民的、国家的“辛迪加'的职员和人,”“整个社会将成为一个管理处,成为一个劳动平等、报酬平等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