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决议行为在民法和商法中的运用为研究视角,关注决议行为在民法和商法上的特别所在,由点到面探寻团体治理规律,着力研究民商法学视野中决议行为的一般与特别、具体与抽象、法理与规则、解释与完善,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农民集体决议、业主大会决议和公司决议等基层治理中的生动实践。
本书体例清晰、视角新颖、研究深入,共分为上下两编,运用综合研究方法,从团体法及其理论出发,探讨不同团体法现象的运行,进而完善民商法中的决议行为法律规则。本书层次分明、逻辑严密、内容丰富,涵盖了决议行为在民商法领域的基本适用情形,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论证深度。
王雷,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全国普法办“八五”普法民法典讲师团成员,北京市民法典学习宣传讲师团成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秘书处成员、物权法编课题组成员兼联络人,“金砖国家法律论坛”商法与合同法专业委员会工作组成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