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概念史》书稿拟分成三卷:古代末期、 中世纪(卷一);早期近代、近代(卷二);20世纪欧洲 东亚 中国(卷三)。本次出版卷一, 卷二、卷三以后再出版。法概念史研究肇始于如下的问题意识:对一系列基本的法律概念在不同历史时期特定意涵,作细致的考察和审慎的甄别,即借助法的基本概念去理解法史。本书力图以法概念变迁为历史界分期之划分提供某种依据。因而,概念选定与划定界分期是法概念史研究的首要条件。 本卷(卷一)设定古代日耳曼社会、法兰克王国、封建社会以及教皇革命四个历史界分期,內容涉及部族法、封建法、庄园法、村落法、教会法、王室法、领邦法以及城市法等总体概念,并在这一概念框架下细分出百余个法律的基本概念。所谓“基本概念”是指诞生于历史“界分期“且能牵引社会变迁的重要概念(如法院、诉讼、属人主义、刑罚、参审人、继承等)。此外,本书还试图解析同“基本概念”相近的概念、平行概念、从厲概念以及其他的概念系列。本书卷一将完成下述两项任务: 第一,对中世纪法学体系的形成作出完整的、深入的描述;第二,对涉及教会法、王室法以及城市法领域的基本概念进行追根溯源。
顾祝轩,浙江吴兴(今湖州市)人,2002年获得早稻田大学法学博士,现任教于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代表著作:《体系概念史:欧陆民法典编纂何以可能》(法律出版社)、《民法概念史·总则》(法律出版社)、《民法概念史·债权》(法律出版社)、《民法系统论思维:从法律体系转向法律系统》(法律出版社)、《制造“拉伦茨神话”:德国法学方法论史》(法律出版社)、《合同本体解释论——认知科学视野下的私法类型思维》(法律出版社)、《日本侵权行为法》(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民事法律继受:与日本法之比较》(早稻田大学出版社,日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