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公书判清明集》是南宋判牍的集论,是研究南宋法律制度的重要史料。收集了南宋地方官处理诉讼的一些判词,体裁为散文形式,案例分布范围非常广泛,例如《名公书判清明集》卷八,可见于刘克庄《后村先生大全集》卷一九三《鄱阳县东尉检校周丙家财产事》,又如卷一一《人品门》“公吏”则大量收录江东提刑蔡杭的判词,并大量引用宋朝法律《宋刑统》。《清明集》作为宋代一部诉讼判词和官府公文的分类汇编,对于研究宋代社会史、经济史、法制史是极其珍贵的史料。本书对《清明集》人伦门、人品门、惩恶门四十类案件共计187篇书判进行校释。
周名峰,1967年12月出生,江西省奉新县人,四川大学哲学学士,暨南大学法学硕士,现为暨南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研究领域为法律史、民商法。在学术期刊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现为国家社科基金研究专项重大项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典编纂重大问题研究”的子课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典编纂的本土资源与域外资源比较研究”负责人。本书为该项目的阶段性重大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