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就是一切:“法”的语词与源流辨析》从体例上,将旧文近作编为三类:第一类为“语词之辨”,这是笔者近年来的主要兴趣和着墨所在。第二类为“源流之辨”,大体上走的是实质性的进路,辨析中西法律传统及其变迁过程中若干问题的源流。第三类为“中西辩者”。本书虽则从题材上分作了三类,但中心词就是一个——“辨析”。“辨析”,也就是想要“弄清楚”,用《中庸》的话说就是试图“明辨之”,而究竟明或不明,端在眼目,因而,“眼睛就是一切”。
金敏,浙江嵊州人,1993年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毕业后执教于浙江大学法学院至今。由于生性惫懒,产出极低,搜罗已发未发的零星文字,勉强看得过去的,仅得此一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