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早期法秩序的运作中,程序的意义非同凡响,实体法律的功能往往要通过严格而讲究的程序才能体现出来。根据传世文献记载,西周时代已有了“刑书”之类的成文法,金文资料对此也有所反映。金文资料还表明,当时的官员也可以依据天子赋予自己的职权来制定、颁行法律。《刑书与道术: 大变局下的早期中国法》运用流传下来的文献做出的考证和研究。
王沛,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常务副所长,中国法律史学会法律古籍整理专业委员会副会长。著有《黄老“法”理论源流考》(2009年)、《金文法律资料考释》(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