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概念

[英]哈特

出版时间

2018-07-01

ISBN

9787519723408

评分

★★★★★
书籍介绍

《天下·法律的概念(第三版)》是根据牛津大学出版社《法律的概念》2012年第三版而译。第三版在1994年第二版的基础上增加了莱斯利·格林教授的绪论和注释。在本书中,哈特重新检视他的法哲学基础,并针对著名学者德沃金等人的评论予以回应,《天下·法律的概念(第三版)》分为恼人不休的问题;法律作为初级规则与次级规则的结合等内容。

毫无疑问地,哈特教授的《法律的概念》是20世纪法律哲学领域重要的一本书,哈特教授对法律哲学和法理学的理论贡献是无与伦比的。从1961年问世以来,《天下·法律的概念(第三版)》以它优美的文笔和清晰的论证,激发了无数学生去思考与法律相关的种种问题,诸如“什么是法律”以及法律、道德与正义的区别。

《天下·法律的概念(第三版)》是学习法理学与法律哲学不可或缺的经典,且已经被翻译成许多不同语言的版本。《天下·法律的概念(第三版)》根据牛津大学出版社《法律的概念》2012年第三版而译。在本书中,哈特重新检视他的法哲学基础,并针对著名学者德沃金等人的评论予以回应。这本发人深省的新版——《天下·法律的概念(第三版)》,将成为理论界争议与评论的焦点,并且深受对法理学及法哲学有兴趣的人之喜爱。

AI导读
核心看点
  • 批判奥斯汀命令说,提出法律是初级规则与次级规则的结合。
  • 深入探讨法律与道德、正义的关系,确立分析法学新范式。
  • 引入承认规则概念,解释法律体系的统一性与效力来源。
适合谁读
  • 法学专业学生及研究者,尤其是法理学与法哲学方向。
  • 对法律本质、规则逻辑及社会秩序构建感兴趣的读者。
  • 希望系统了解20世纪英美分析法理学发展的学术人群。
读前提醒
  • 译文生硬晦涩,建议对照英文原版阅读以提升理解。
  • 概念抽象且逻辑严密,需耐心梳理初级与次级规则关系。
  • 绪论部分较难,可先读正文核心章节再回头攻克。
读者共识
  • 法理学必读经典,理论贡献巨大,但阅读门槛极高。
  • 译文质量争议大,严重影响阅读体验,建议慎选版本。
  • 论证清晰有力,但文笔枯燥,需反复研读方能领悟精髓。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In the vast literature from Plato to the present day which is dedicated to the assertion, and also to the denial, of the proposition that the ways in which men oght to behave may be discovered by human reason, the disputants on one side seem to say to those on the other, 'You are blind if you cannot"
  • ""我们必须注意,区分“各判准间的优先层级”与“各判准由何导出”这两个概念是很重要的。因为这两者的混淆会导致一个错误的观点,以为所有的法律基本上或“事实上”都是立法的产物。.......但是,它们(英国普通法与习惯法)的法律地位(尽管可能有些不确定)并非来自于立法权“默然”的行使,乃来自于对承认规则的接受,此承认规则赋予习惯与判例独立但逊于成文法的地位。"
  • "这种理论认为主张一个规则有效就是预测它被法院执行,或是预测其他政府官员会依照它采取某些行动。"
  • "我们不应该把这个单纯存在的事实说成:“其效力被拟设但无法被证明"这样一中奇怪而模糊的说法。打个比方来说,巴黎有一根标准米尺,它是公尺为单位之测量的终极标准。我们如果说承认规则作为终极规则其效力是假定的,就好像在说米尺的正确性只能被假定,当不能证明,这岂非荒谬?”"
  • "因此,我们可以很容易地回答孟氏的问题:人们可以破坏规范性的法则,而它仍然是法则,因为这只是意味着人类没有照着他们被告知的去做;如果星辰违反了那描述其规律运动的科学法则,那么这些法则并没有被破坏,而是失去了“法则”的头衔,必须重新建构。"
  • "因为自我保存不只是说大部分的人即使活得再悲惨可怜,都还是希望活下去,它甚至反映在我们借以描述世界的思考和语言的整个结构里。"
  • "一、权力与权威。人们常说,法律体系必须奠基在道德义务感或对体系的道德价值的信念上,因为它不能仅仅是建立在某人支配他人的权力上。我们在前几章强调过,在理解法律体系的基础和法律效力的理念时,以威胁和服从的习性为后盾的命令是不恰当的。"
  • "二、道德观对法律的影响。......这些影响或者是通过突兀的、公开的立法程序成为法律,或者是沉默平和地通过司法程序影响法律。"
作者简介
哈特(H. L. A. Hart,1907~1992),20世纪*重要的法律哲学家之一,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代表人物,牛津大学法理学教授。哈特在分析哲学框架内发展了一套精深的法律实证主义理论。他*大的贡献在于以语言分析哲学为基础,构建了一个庞大的法理学体系,挽救了“二战”后饱受批评的分析实证法学。代表作品包括:《法律的概念》《法律、自由与道德》《惩罚与责任》《法律中的因果关系》以及《论边沁》。
目录
目 录
绪 论
一、哈特的观点
二、法律作为一种社会制度
三、法律和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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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第六遍,感触比前五遍加起来还多,进步了。
“只要人类可以得到其他人的合作支持以宰制其他人时,他就会把法律当作工具去使用。邪恶的人会制定邪恶的法律,而其他人会去执行它。如果人们要能够洞察政府的权力滥用,他们最需要的是记住,承认某个规则有法律效力,在是否要加以遵守的问题上,并不是决定性的关键,而无论政府体系有如何崇高的威严和权威光环,它的命令最终仍必须接受道德的检验 。人们应当相信,他们可以在官 方体系之外,找到最后的思想资源,来解决他们是否应该服从法律规则的问题。那些认为法律规则可能是违反道德的人,反而比较容易接受这样的信念,而那些认为不道德的法律规则不能称为法律的人,则可能反而比较不容易接受这个信念。”(P276)
按需。
研究生法理学课程要求读的书。确实是经典著作,只是读不太懂。哈特先回顾自奥斯汀建立并发展起来的法是主权者的命令的理论,然后对这个理论进行驳斥,揭露其中的缺陷。这是驳论。接下来就是根据奥斯汀理论的合理处,加上对其缺陷的完善,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初级规则和次级规则,法律的内外面向,规则的开放性结构等等,这是立论。再接下来是丰富观点的枝干,通过不具名地反驳德福林、富勒、康德等人进一步阐明观点并做辩护。并且在增补的后记中回应了德沃金指出的两种规则理论没有考虑法律原则的漏洞。全书读下来让人觉得非常流畅,论证充分到饱满,完整到(接近)闭合,不仅在观点上值得学习,而且写作手法或者说文章框架甚至可以当做学术写作的范本来用。
混乱而又读不进去,我觉得译者和哈特都要负一定责任
“任何被选中去追问这些问题的人,或者发现我们无法再回避这些问题的人,为了找到答案会需要一般法理学的帮助。哈特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开端,这对于我们而言,何其幸也。”
能怎么样呢 有些话蛮有道理的
经典就是经典,只是自己还需继续修炼,期待再次阅读。
以我粗浅的水平看,哈特真的比凯尔森难懂很多……相对比之下觉得霍布斯还算友好。
前后啃了一个多月,一些重要的章节更是被我翻烂读烂。在阅读过程中,不止一次被哈特流畅的思路和突破性的观点惊艳到。有评价说此书一出版就改变了法理学的理论处境,并非言过其实。哈特的理论在过去几十年间,既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也受到了全面的批判。对其观点进行二阶思考是必要的,这也将成为我近期努力的方向。在那之前,能够通过沉浸式的阅读贴近这位伟大的法理学家的灵魂,仍然为自己感到幸运和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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