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研究

高富平

出版时间

2021-01-01

ISBN

9787519457389

评分

★★★★★
书籍介绍

本书旨在构筑数据经济的基础制度,是一部研究大数据产业发展或数据经济基础制度的著作。人类进入到大数据时代,数据成为社会的基础资源,数据分析(也称为人工智能,简称AI)可以服务于科研研究、社会治理、经济运行等。人们把这种数据支撑的社会经济形态称为数据为基础的经济(data-based economy)或者数据驱动的经济。但是,每个单位所掌握的数据是有限的,如何获得足够“大”的数据是大数据应用的关键。这就要求掌握数据的各个主体愿意将数据提供出来,供他人使用。数据的自由流动(free-flow)、协同处理(interoperability)和可移转性(portability)成为数据为基础的经济的基本需求。这便是数据开放。数据开放即披露或公开数据为他人使用。数据开放使得每个数据控制人数据可以为他人所用,实现数据的社会化利用,因而数据开放制度是大数据利用制度基石性制度,没有各个数据控制主体的数据开放,就没有数据经济。

高富平,教授1998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民商法博士学位后到华政任教。主要研究领域:财产法、电子商务法和网络信息法。2004至2014年担任知识产权学院院长,现为法律学院教授、民商法博士组负责人,财产法研究院院长、民法研究中心主任、数据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电子商务法研究所所长;高富平教授为上海市曙光学者、美国富布赖特高级访问学者、上海市模范教师、上海市领军人才,2016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承担并完成了多项国家和省部级课题,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信息服务和信息交易法律制度研究”首席专家,出版著作20余本、发表论文100余篇。自2000年开始研究电子商务、信息和网络法,在该领域的著作主要有:《电子商务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第2版;《电子商务法基础》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电子商务法律指南》法律出版社2003年;《电子商务立法研究报告》法律...

(展开全部)

目录
前言
第一部分 导论
一、研究背景和目的
(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
(二)大数据价值的实现:人工智能

显示全部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