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道德史 - 王洋

人类道德史

王洋

出版时间

2023-05-31

ISBN

9787516924532

评分

★★★★★
书籍介绍

该书可能是人类首部道德史。“人类”、“道德”、“历史”均是客观存在,应该有一部著作将这三者联系起来开展系统讨论。《人类道德史》是一个新的、独立的历史哲学观念体系,是一个看待人类历史发展新的观念范式,是一套独立的叙事语境。本书从自然地理环境变迁、人口密度增加、民族不断融合、生产力水平提高等四个物质性维度出发开展讨论,阐述了人类道德作为主观意识和客观实践两方面的历史发展逻辑以及扬弃、进退步历程。本书试图通过对人类道德发展基本历史规律的探索,使得我们能够对人类道德进步做些什么,从而帮助人类从囿于自身文化、道德、宗教的必然王国向主动改造这些社会意识的自由王国开展过渡。

人类道德史是人类对自身欲望的约束、引导史,本书阐述了这样一个主要矛盾——一方面是人类欲望膨胀、碰撞的历史,另一方面是人类社会对欲望约束、引导的历史。对于前者,生产力不断发展丰富了欲望的内涵,人口密度不断增加使欲望之间的碰撞几率增大;对于后者,为了调和矛盾,人类依次经历了:原始共同逐利社会、部分逐利社会、个体逐利社会以及整体逐利社会。本书由此对社会历史形态做了重新划分,并提出了一个基于欲望引导的,既统摄既往经典政治观念以及政治实践,又服务于当前国际开放竞争环境的全新政治理论体系——逐利论。

人作为道德客体所必须经历的三个道德——生之道德、分配道德和死之道德,这是本书对道德的分类,以求无死角全覆盖每一个人(群)。三个道德的历史发展有着自身的逻辑,并非总是进步,均有先退后进、扬弃发展的总趋势。对人口密度自然增大的适应以及民族融合驱动了人类道德进步。本书根据人口密度高低和民族融合形态将人类重新划分为三大文明类型——中华文明、印度文明和地中海文明。本书讨论了各文明在沟通不发达的古代,三个道德的各自发展脉络,以及开放交流的时代来临后,各文明道德观念的相互影响机制。

作为人类首部道德史,本书对道德的可观察性,对史实在道德上的可评判性,以及记录道德历史的最基本规范做了分析。本书把道德投射到经济学所关注的价值的创造、分配、转化上,提出了“道德的经济学含义”,以促进经济学的伦理学转向。由此,《人类道德史》提出了基于长期统计后评价的“一般人类无差别的道德标准”以最大限度地撇除个体好恶、胜利者撰史和逐利者偏差。

【本书之于人类社会道德进步】

本书将人类道德发展视为一项社会运动,并对其基本规律开展探索和揭示,从而形成人类共识,由此推动人类道德的发展和进步,并非以直接劝人行善为主。

【本书之于社会科学总体发展】

本书首次对社会科学诸学科研究的底层逻辑进行了补充——建议学界将人口密度和民族融合性引入各门社会科学研究,即:对各门社会科学现有研究结论要结合不同人口密度或民族融合性开展重新论证,特别是对于那些原先在人口密度较低条件下得出的结论能否应用到人口密度较高的社会中去要尤其审慎。本书基于这两个前提对伦理学、人类学、政治学、政治经济学、法学和历史哲学中相关部分进行了补充、修正乃至重建。建议各位社会科学学者将此两者引入研究中,也许能跳出现有窠臼,开拓出一片本领域的蓝海(详见第一章第三、七节)。

【本书之于伦理学】

作为首次尝试撰写人类自身的道德史,本书在方法论上尝试解决以下问题:

一、道德何以能够观察?本书区分了主观道德研究和客观道德研究。道德要通过实践而客观化,才具备可观察性和可记录性。群体道德意识、观念的客观化,并抽提出行为共性则最具真实性和预判性,历史人物的道德观念、观点的记载则次之(详见前言)。

二、道德的历史记录何以可能?历史多为胜利者、利益相关者所记录,已是撰史者道德判断的产物,因此本书也要面临将史实开展道德还原的问题。本书开创和探索了基于统一标准后评价的道德统计学方法。

三、道德评判标准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文化范畴间何以统一?本书提出了“一般人类无差别”的定性和定量道德标准(详见第二章第八节),用以观察个人道德以及群体对内、对外道德水平。这其中对人群恶的大小按照古今中外刑法的一般原则提出了定性标准,并将其外化于对一个国家的对内(调整后的犯罪率)、对外(屠杀输出量)道德评判定量标准。人类各主要国家、文明和宗教存续了较长时间,已经积累了足够的供后评价的统计样本。此外,本书尊重前科论的道德行为预判。

四、道德研究何以能全面覆盖每一个人(群)?本书在道德的经济学含义上,将人(群)作为道德客体所必须经历的三个道德作为道德研究的分类方式,其中生之道德(性道德)和死之道德关乎了人参与社会分配的开始和终结,并统一于分配道德。但此二者所调节的空间分配和生死关系比分配道德所调节的生产关系更加根本(详见第二章第七节)。

本书提出的其它伦理学观点:

一、道德发展具有稳定性和渐进性,不可跳变、突变。道德进步要基于稳定的受众人群和稳定的道德观念(详见第一章第十节)。

二、本书沿用了孔子和亚里士多德关于中庸、中道为善的理论,提出社会分配中增量分配重效率,存量分配重公平的原则(详见第二章第五节)。

三、本书定义了道德中性,即:当一个事物既能被用来行善也能被用来作恶则为道德中性,如:科技。民主、自由、人权也是道德中性,反这三者是恶,但三者并不必然带来善,因此也是道德中性。道德中性事物的发展并不必然带来道德进步。平等是从恶到道德中性的过渡,是道德进步的预备。人类道德进步基本上围绕“善”的两方面—— 对欲望的“合理均等”和“遏制、约束”展开,并在后续人群中持续(详见第三章第一节)。

四、本书阐述了在充分交流的条件下,道德水平、道德观念、道德体系成熟度不同国家之间道德的相互影响机制(详见第三章第一节)。

五、本书也对阻碍人们开展正确道德判断的因素进行了分析(详见第一章结尾、第二章第八节和第七章第九节)。

六、道德是怎样退步的,乃至大倒退;道德“野化”的情形(详见第一章第十节、第三章第一节、第七章第九节和后记)。

七、本书定义的“相对孤立社会”和“相对开放社会”有特殊含义,指一国能够将其社会成员实现逐利欲望的途径框定在本国控制的生产过程之内,则称“相对孤立”(详见第六章第一节),否则为“相对开放”,即:欲望外流以及实现欲望途径的外流。

【本书之于人口学、人类学】

本书首次全面系统地将人口密度概念引入到社会科学学术体系中,全面阐述了人类社会人口密度不断波动、增大的趋势与人类道德、婚姻、国家、产业升级和社会形态的历史演进之间的关系。本书不再将人口数量作为唯一焦点,而是建议学界将人口密度和人口数量并重考虑。本书以人口密度为一个基本维度重新梳理了人类历史,包括婚姻制度演化史、社会形态发展史,道德发展史等,探索了人口密度在文明诞生、国家产生中的作用机制。道德的发展是人类自身对人口密度自然增加产生自适应的长期结果之一。本书按照人口密度与民族融合性将人类分为三大文明类型(详见第一章第七节),即:中华文明(高人口密度、高民族融合性型)、印度文明(高人口密度、低民族融合性型)、地中海类型文明(包括西方文明、阿拉伯文明等在内,低人口密度、低融合性型),同时按这三种文明类型去分别阐述道德发展的历史。

【本书之于经济学】

本书是从需求端入手解决经济学“稀缺与欲望”这个矛盾,即,修正“经济人”利益最大化假设(利益最大化的选择令人失去了自由意志,也就摒弃了道德存在的前提)并丰富其内涵,提出个体欲望及因人口密度增加和生产发展而产生膨胀、碰撞的总矛盾,从而为解决这个总矛盾开辟经济学研究的新途径,即:经济学的伦理学转向。为此,本书把道德投射到经济学所关注的价值的创造、分配、转化上,提出了“道德的经济学含义”。这个含义发展了马克思“一般人类无差别劳动”概念而形成“一般人类无差别的定性和定量道德标准”,指道德主体和客体之间利益转移中距离公允、中道的偏离程度。

【本书之于政治学】

本书提出了政治研究的至少四个自然历史维度,即:人口密度、民族融合性、自然环境、生产力水平。政权面临的特定条件要么被四者直接决定,要么被四者通过宗教、社会预分配制度、道德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间接决定,即政权自身总要位于这四个维度所结之网上的某个节点并形成动态发展,以及政权间的相互关联(详见第七章第一节)。

【本书之于政治经济学】

一、建立并探索了多个国家之间(相对开放社会),特别是生产力水平存在差异的国家之间在生产技术交往层面、生产关系交往层面、上层建筑交往层面的相互作用机制,即开放社会之间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矛盾运动的相互作用;补充、发展了只针对单一社会内部(相对孤立社会)情形下的该理论(详见第六章第一、二、三节),将开放社会国家的经济基础(即执政基础)按照参与国际分工的情形一分为多(详见第七章第七节)。

二、本书建立了基于欲望约束、引导的政治理论——逐利论,以统摄和辩证发展针对恐惧心理而产生的社会契约论和阶级专政的国家理论(详见第七章第二、三、四节)。逐利论是本书道德史观在政治学上的一个必然延伸。人群欲望的洪水猛兽无法用鲧的方式去“堵”,而是要用“禹”的方式去疏导。政权要对社会内部成员的欲望开展引导,约束个别欲望过度膨胀而形成恶,并代表全体社会成员逐利,以形成善的属性,因此整体逐利社会在道德上较个体逐利社会更先进。全球性大国对外要构建面向国际社会的逐利体系。全球性大国之间的竞争是构建全球性逐利体系的竞争(详见第七章第八节)。

三、本书试图终结“姓社”还是“姓资”,计划还是市场、管制还是竞争、公有制还是私有制,集体主义还是个人主义的争论,以欲望和恐惧划分上述矛盾的边界,用逐利论加以统摄,形成辩证的逻辑上升(详见第七章第六节)。

【本书与传统唯物史观的区别和联系】

区别方面:

一、私有制的产生是社会分工到达一定程度后,社会对个人通过生产工具开展逐利权力的承认,不同生产分工之间肥瘦不均强化了私有观念。

二、生产活动的逻辑起点是预分配,预分配的标的不仅是现实利益,更是获利机会。各文明的文化定义了各文明的社会预分配制度(详见第五章)。社会分配权比所有权来得更加直接、基础,因此本书采取了不同于唯物史观中的以生产资料所有制为依据划分社会形态的方式。本书的划分依据是社会对其成员逐利权的承认,并将人类历史分为:原始共同逐利社会、部分逐利社会、个体逐利社会和整体逐利社会。原始共同逐利社会即承认社会全体成员的逐利权,对应唯物史观中的原始社会。奴隶、封建社会只承认部分社会成员(奴隶主和封建主)的逐利权,本书将其统称为——部分逐利社会,二者的区别在于其内部诸民族的融合性。个体逐利社会是在法律上承认全体社会成员平等的逐利权,近似对应资本主义社会。整体逐利社会近似对应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前者的政府代表本国全体社会成员开展逐利,而后者则将人类视作一个逐利整体(详见第四章)。

三、本书解决了传统唯物史观中社会形态转换过渡不平滑,以及倒退反复的问题。同时也确立了各社会形态之间过渡的道德门槛,不存在“一夜之间”的社会形态跨越(详见第四章第四节)。

四、人类社会最深刻的矛盾不是生产关系之中的矛盾,而是生存空间的矛盾,后者涉及了生死。因此,道德和宗教不被视为传统经典理论中生产关系的上层建筑,二者调节了空间分配关系和生死关系。

联系方面:

一、本书与历史唯物主义有相同的方法论——矛盾论,如:人群对内道德和对外道德体现出

目录
前言
第一章 人口密度对研究的基础作用
第一节 人口密度与自然环境
第二节 人口密度与社会成员间的基本联系数量
第三节 人口密度与人自身的主客观约束,兼论将人口密度引入各门社会科学研究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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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这是中文世界首部关于人的道德发展的历史。视角独特,不同于一般的编年史,而是从人类社会的数量入手。很有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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