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能为民主做什么

[美]斯蒂芬·布雷耶

出版时间

2012-05-31

ISBN

9787511835185

评分

★★★★★

标签

政治

书籍介绍

“为什么法院说什么,美国人都会照办?”面对一位非洲法官抛出的疑问,斯蒂芬•布雷耶大法官试图给出答案。他回顾了“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切诺基印第安人案”、“黑奴公民身份案”和“小石城事件”,藉此提醒广大读者:最高法院在美国宪政体制中的无上权威,并非一朝一夕确立。历史教训表明,当最高法院的判决不被主流民意接受,甚至遭遇总统、国会的抵制时,司法机关保障人权、节制公权的作用将彻底失灵。经过几代大法官的孜孜努力,美国人民才将尊重并遵从最高法院的宪法解释,视为传统与习惯。

如今,三分之二的美国人能说出《美国偶像》三位评委的姓名,却不知道三权分立是哪“三权”。布雷耶大法官对此忧心忡忡。他认为,民主政制的有效运行,既需要一个独立而强大的司法系统支撑,也取决于普罗大众的理解和认同。为维系人民对法院的信任,布雷耶结合“华盛顿禁枪案”、“日裔公民集中拘押案”、“关塔那摩囚犯案”等案件背后的重大争议,阐述了最高法院应当如何以务实态度,处理好与国会、内阁、各州、先例和下级法院的关系,推动实现切实可行的民主。为进一步开启民智,这位“当代美国最有智慧的大法官”,用平实、通俗、浅显的语言,为广大非专业读者,撰写了这本《法官能为民主做什么》。

AI导读
核心看点
  • 美国最高法院权威非天生,历经百年博弈才确立
  • 法官需务实平衡民意与法律,维系司法公信力
  • 司法独立与公众信任是民主政制有效运行的基石
适合谁读
  • 对宪政体制、司法独立及美国法治历史感兴趣的读者
  • 希望了解最高法院运作逻辑及判决背后法理的公众
  • 关注民主政治运行、政府权力制衡及公民教育的群体
读前提醒
  • 前半部回顾司法史略显空泛,建议耐心读至后半部
  • 作者文笔平实通俗,适合非法律专业背景读者入门
  • 书中强调判决说理的重要性,可结合案例深入思考
读者共识
  • 后半部分关于法官如何解释法律的内容更为精彩深刻
  • 作为普法读物定位清晰,但部分读者嫌其深度不足
  • 译者何帆注释详实,极大提升了阅读体验与理解度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要充分重视判决的说理。法官撰写判决时,即使是在各方瞩目、民意沸腾的政治性案件中,判决的说理——不仅仅是裁判结果——也常常会起到扭转乾坤的作用。一份坚实有力的判决,除了要立场坚定、说理充分、透彻清晰、论据翔实,还应具有说服力,能给读者留下深刻、持久的印象,(哪怕是一份异议意见)最终可以推动实现预期的法律效果。"
  • "当人们政治热情高涨时,很少有人会理性地接受一个专业性选择。当民意沸腾时,一个缺乏“钱袋子”和“抢杠子”的专业部门,也很难抚平众人情绪。"
  • "约翰·亚当斯任总统期间,为对付共和党人和“不听话”的新闻界,曾推动国会出台《防治煽动法》(The Sedition Law),规定“撰写、印刷、发表或出版……任何针对联邦政府、国会……或者总统的不实、诽谤、和污蔑之词,意图损害政府、国会、总统声誉,煽动良民仇视、对抗政府者",最高将判处两年徒刑,并处两千美元罚金。受该法影响,许多报社编辑和异议人士社捕入狱。包括最高法院大法官蔡斯、帕特森在内的许多法官在巡回听审时,参与了这类案件的审理,并作出了有罪判决。1800 年大街期间,因为这部法律激起众怒,导致亚当斯败于杰弗逊之手,并使联邦党人失去了对国会的控制权。杰弗逊上任后,赦免了所有因《防治煽动法》"
  • "首席政府律师告诉最高法院,如果连你们都“屈服于权力和暴力”,就意味着“放弃了法律和秩序”。“他说:“如果人们连最高法院都不重视,这个国家将荡然无存,最高法院在法律事务上说的每一句话,都相当于法律。”"
  • "司法独立是一个国家的基本理念。但是,当苏共一名党委书记打电话给法官,告诉他某个案子该如何判时,司法独立将荡然无存"
  • "但我建议法官在下判前,应洞悉决策在现实世界中可能导致的后果,并充分予以考虑"
  • "言論自由可以幫助人們接觸到形形色色的立場和觀點,哪怕是一些非常極端,甚至令人反感的觀點,選民們在行駛民主權利時,也因此獲得更多選擇。平等的法律保護可以確保政府不會片面強調一個公民的聲音,忽略另一個人的聲音。一種有助於推進民主良性運轉的權利,當然不能算一種反常的非民主形式"
  • "宪法在追溯政府的权力渊源时,直截了当地指出,政府合法性的唯一渊源,来自——“我们人民”(We the People)"
作者简介
关于作者: 斯蒂芬•布雷耶(Stephen Breyer),1938年5月生于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市,现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先后毕业于斯坦福大学(1959)、牛津大学(1961)和哈佛法学院(1964),曾任司法部分管反托拉斯事务的助理司法部长的特别助理(1965-67)、哈佛法学院助理教授(1967-70)、教授(1970-80)、哈佛肯尼迪政府学院教授(1977-80)、“水门事件”特别检察组助理特别检察官(1973)、参议院司法委员会法律顾问(1974-1979)、首席法律顾问(1979-1980)、联邦第一巡回上诉法院法官(1980-1990)、首席法官(1990-1994)。1994年7月,经比尔•克林顿总统提名,被任命为最高法院大法官。著有《积极自由:美国宪法的民主解释论》(Active Liberty)、《打破恶性循环》(Breaking the Vicious Circle)、《规制及其改革》(Regulation and its Reform)等。 关于译者: 何帆,1978年1月生于湖北省襄樊市,现为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著有《刑事没收研究》、《刑民交叉案件审理的基本思路》、《大法官说了算:美国司法观察笔记》等。译有《九人:美国最高法院风云》、《批评官员的尺度:〈纽约时报〉诉警察局长沙利文案》、《法官能为民主做什么》、《谁来守护公正: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访谈录》、《大法官是这样炼成的:哈里•布莱克门的最高法院之路》、《作为法律史学家的狄更斯》等,主编有“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传记译丛”。
目录
译者导言:法官、民主与实用主义
中文版序言:我们为什么需要一个强大而独立的司法系统
阅读提示
导言
第Ⅰ部分 人民信任,来之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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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老实说除了案例,有些地方不是很懂。译者下了很大功夫倒是真的。民主与法治得来不易,因而更显珍贵。
购买好几年,一直到最近才读完,后半部分十分精彩,比较简明的普法读物,对法学有兴趣的可以看看。
法治是一种制度,也是一种信仰。
盒饭的译文从一块钱一万涨到两块一万了,这书内容也一般/把书写的像教科书也难为这位最高法院法官了
后半部分更精彩
也是大量历史案例组成的书,真可心。这种书看起来明显费神
和林达的书和《美国宪政历程》之类的书比,既不生动也没有更深入,翻译也比较拗口
1.民主政制并非多数人说了算的直接民主,而是一种由宪法划定界限的多数人的民主,这个界限取决于我们的宪政架构,也取决于宪法为避免个人和少数人权利受到多数人意志的侵害,而提供切实保障。 2.真正的民主政制,必须包含一些不那么纯粹以民主形式运转的机构和程序。 “也就是说要平衡少数与多数”
开启民智,还是防民之口,不同社会,有不同的选择。
是我太想不开了,为什么会想要读这本如此难读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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