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件审判九步法

邹碧华

出版时间

2010-08-31

ISBN

9787511811660

评分

★★★★★
书籍介绍
这不是一本讲「如何打赢官司」的工具书,而是一套关于法官如何思考的透明化方法论。读者最被打动的,是它把裁判文书背后那层「只可意会」的裁判逻辑,拆解成可学习、可检验、可传承的九步。它真正独特之处,在于「心证公开」与「释明责任」——要求法官把认定过程摊开,而非藏在裁量背后。这一点被不少读者视为优秀法官与普通法官的分水岭,也是实务中最难落地的部分。因此它更适合两类人:想建立系统法律思维的律师与法学生,以及渴望摆脱「眉毛胡子拎不清」、追求裁判标准化的实务工作者。它不是速成剑谱,而是需要反复咂摸的纲领;书的价值与它的可操作性,高度依赖读者的训练程度与职业自觉。
作者简介
邹碧华(1967年1月18日-2014年12月10日),男,汉族,江西奉新人,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毕业,法学博士,高级法官,华东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第九届青联委员、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2006年当选“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上海市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曾任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院长、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等职务。 2018年12月18日,党中央、国务院授予邹碧华同志改革先锋称号,颁授改革先锋奖章。同日,中央政法委长安剑揭晓“改革开放40周年政法系统新闻影响力人物”,邹碧华入选。
AI导读
核心看点
  • 本书系统阐述民事审判中法律适用的标准化流程,将复杂的裁判思维分解为固定权利请求、确定基础规范、抗辩权分析等九个严密步骤,旨在通过结构化方法提升法律推理的规范性与准确性,杜绝随意裁判。
  • 深入解析请求权基础方法论在司法实务中的具体落地,详细指导如何检索法律依据、分析构成要件、分配举证责任,特别是针对真伪不明情况下的事实认定规则,为处理疑难复杂案件提供清晰的技术路径。
  • 强调法官心证公开与释明义务的重要性,通过规范庭审争点整理与裁判文书逻辑结构,确保审判过程透明、公正,同时提升诉讼效率,体现了作者对司法责任制与程序正义的深刻思考与职业坚守。
读者共识
  • 读者普遍高度评价本书的实用价值,认为其是法官实务操作的‘圣经’与律师办案的‘指路明灯’,虽然部分理论阐述略显枯燥,但其提供的标准化审判流程极大地提升了法律思维的系统性与严谨性,值得反复研读。
  • 许多读者指出,尽管书中部分具体法律条文可能随民法典颁布而更新,但其核心的法律适用方法论、逻辑推理框架及审判管理理念依然具有普适性与生命力,是培养法律人职业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读物。
  • 读者对作者邹碧华法官的敬业精神与专业素养表示深切敬意,认为本书不仅是技术指南,更承载着对法治信仰的坚守,书中关于心证公开、程序正义的论述,对当前司法实践仍具有重要的警示与启发意义。
精彩摘录
  • "法官应当基于当事人争议的法律关系,从当事人诉辩主张所依据的法律规范出发,发现、固定直接影响法律规范各项要件成立或满足的事实争点,以及争议法律规范能否适用的法律争点。"
  • "一方主张——对方是否承认(自认)——不承认时举证质证——法官能否认定事实——真伪不明时由法官根据举证责任分配规则认定。"
  • "第一步:固定权利请求。明确当事人诉讼请求的含义,弄清当事人诉讼请求中的模糊含义;剔除当事人诉讼请求中矛盾之处;促使当事人更正明显错误、荒谬或非理性的诉讼请求。 第二步:确定权利请求基础规范(并法律观点开示)。 第三步:确定抗辩权基础规范。常见的抗辩权主要包括权利消灭抗辩、对方违约抗辩、同时履行抗辩、先履行抗辩等。 第四步:基础规范构成要件分析。 第五步:诉讼主张的检索。 第六步:争点整理。 第七步:要件事实证明(并心证公开义务)。 第八步:事实认定。 第九步:要件归入并作出裁判。"
  • "请求权 请求权基础 请求权基础构成要件 当事人诉辩主张 诉讼争点 事实争点——举证---质证---认证 事实认定——直接认定 真伪不明——举证责任分配认定事实 判决理由——解决法律争点、事实要件归入 适用法律 判决主文"
  • "(1)在当事人诉称、辩称之后,专段列明案件争点;(2)针对事实争点简述当事人举证、质证的情况,阐明法官采信或不采信证据的理由;(3)在“本院认为”部分,应针对法律适用争点进行充分的说理论证。"
  • "所谓权利请求基础,就是指当事人提出权利请求所依据的法律条文,也就是诉讼请求依据的法律条文。按照这种方法,法律适用首先确定应当依据的法律条文,即确定法律推理的大前提,然后看案件事实是否符合法律的构成要件,即确定法律推理的小前提,最后作出判决,即得出法律三段论的结论。"
  • "当事人可以主张的请求权,依其内容可归为六大类:一是契约上给付请求权;二是返还请求权,包括基于物权和债权的物的返还请求权,以及用益的返还请求权;三是损害赔偿请求权;四是补偿及求偿请求权,包括代偿请求权、连带债务人的求偿权等;五是支出费用偿还请求权;六是不作为请求权。"
  • "按照正确的庭审思路,在开庭陈词阶段其实只需要列明事实要件和基本法律观点即可,事实要件是否成立、能否得到证明以及如何证明、法律观点能否成立、本案是否具备使用条件等等,在此阶段可以在所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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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第一章 为什么要写这本讲义?
一、法官离得开法律适用方法吗?
二、中国法官缺乏法律适用方法的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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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方法论啊方法论
初任法官的指路明灯,但方法终归是方法,学习思路却不能拘泥,才能行至最佳。
单位推荐书目,然而我看不懂。
律协培训期间法大书店买的。要扎实理论基础。为了填写实习日志,从头抄了一遍。真是人才。对举证责任的分析那一段简直解答了我长久以来的内心疑惑。
实务方面的好书!
感觉挺浅,干货不多
开卷有益
方法是有意义的,但是老实说很多内容没必要吧…
这本书读一遍不行,得多读
太实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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