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提卡之夜(1-5卷) - 奥路斯·革利乌斯(Aulus Gellius)

阿提卡之夜(1-5卷)

奥路斯·革利乌斯(Aulus Gellius)

出版时间

2014-06-30

ISBN

9787509340479

评分

★★★★★
书籍介绍

《阿提卡之夜》据作者自述,是在阿提卡的漫漫长夜中阅读各种书籍时所做的笔记。其内容则是哲学、历史、文学、美学、法学无所不包;天文地理、三教九流、风土人情、文化娱乐、吃穿住行无所不涉;散文杂记,传说典故,诗词歌赋应有尽有,真可谓地地道道的希腊罗马社会的百科全书。该书的成书时间没有明确的考证,中世纪的一位学者在一份古代抄本中标注此书成书于公元169年。格利乌斯在此书中基本不涉及当代事件,也不涉及希腊罗马社会中的很多尖锐矛盾和政治问题,也很少表露自己的政治爱好与倾向。值得法律人和罗马法学者及爱好者注意的是,书中有大量的涉及希腊、罗马法律的篇章,内容涉及法哲学、刑法、民法等学术领域,是非常重要的罗马法和西方法律史参考资料。

《阿提卡之夜》在西方文学史与希腊罗马历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几乎全部的有关西方古典学的重要著作均提及或引用了该书的内容。比如王焕生先生的《古罗马文学史》,约翰埃德温桑兹的《西方古典学术史》等等,钱钟书先生在《管锥编》里也大量摘录该书内容。值得一提的是,古往今来的许多法学家也大量引用该书的内容。比如,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就引用过《阿提卡之夜》的内容,耶林在《罗马法精神》中则对该书大加引用。现代欧洲许多大名鼎鼎的法学家,如弗卢梅在其《德国民法总论》中、维林在其《德国物权法》中、齐默尔曼在其《民法传统的罗马法基础》中均对其大量引用。鉴于该书在罗马法研究上的重要价值,无论中国与外国的罗马法学者,没有不引用该书的内容的。例如,在第 12 届中东欧国家和亚洲国家罗马法学者研讨会上,波兰著名罗马法学者扎布洛斯基教授就提交了基于《阿提卡之夜》而写就的论文,我国著名的罗马法学者徐国栋教授也在其《李维时代罗马人民的跨民族法体系》一文中引用过该书的内容。

由于作者革利乌斯在《阿提卡之夜》中所参阅的古典书籍大部分已经遗失,因此该书成为了非常宝贵的材料,是许多相关古代作品的唯一来源。作者曾经从事过司法实务工作,因此在书中也保留了大量与罗马法有关的材料,是罗马法学者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知识宝库。译者曾拜读过其中一些讨论罗马法的章节,为其所探讨的问题的深度、广度、引注文献的丰富、讨论问题所持视角的新颖性所震撼。可以说,从不参考《阿提卡之夜》的罗马法学者不是真正优秀的罗马法学者,没有《阿提卡之夜》的译本可供研究的罗马法学界是跛脚的罗马法学界。

AI导读
核心看点
  • 古罗马学者漫漫长夜中的读书札记,包罗万象。
  • 涵盖哲学、历史、文学及罗马法,内容广博。
  • 保存大量已佚古典文献,具极高史料价值。
适合谁读
  • 对古希腊罗马历史、文化及古典学感兴趣者。
  • 罗马法学者、法律史研究者及法学爱好者。
  • 喜爱随笔杂记、博古通今式阅读体验的读者。
读前提醒
  • 本书非系统专著,而是散漫随记,适合闲读。
  • 译文风格各异,部分注释冗余,需耐心甄别。
  • 涉及大量法律与语言考据,无基础可能晦涩。
读者共识
  • 内容有趣且耐读,被誉为希腊罗马社会百科全书。
  • 翻译质量参差,存在译名不一及注释争议。
  • 法学色彩被出版社夸大,实为博杂的读书笔记。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讀書破萬卷,未必得真知"
  • "你愛的時候,想到命運可能將它導向恨;同樣,恨的時候,想到過後可能是愛。 老奇倫,聽到某人說它自己沒有敵人,就問他是否沒有朋友,因為他覺得憎恨必定緊隨著友誼與其相交織。"
  • "“可是,金钱债跟人情债是两码事。就前者而言,还债是债务人立即失去他所交付的东西:另一方面。欠债则是债务人占有了属于别人的东西。就后者而言,债务人在还债时仍然负着债,债务人是以负债本身来偿债的。如果我还了普兰西乌斯的债,我不会因此而不再负他的债;如果这不幸的 事情没有发生,我也不会减少我对他的善意。”(4)尤利安努斯说。 “这篇演讲词既简明又优雅,韵律本身也颇具吸引力。但是读起来时必须稍微改变某个词的原来意思,这样才能使句子显得更有说服力。(5)因为将人情债与金钱债相比较的话,就要在两者中都用上‘欠'这个词。如果既说欠了钱又说欠了人情,人情债与金钱债看来是就是相互针对了。但是让我们讨论一下在两者"
  • "(1)据说,先是毕达哥拉斯,继之他的学派以及其继承人所遵循的接纳与培训学生的程序和方法如下所述:(2)首先,给投入门下学习的年轻人“相面”。这个词指通过对人的容貌表情的特征,以及全身的体形姿态的推演,来探求其品格和秉性。(3)经过此番检查且合格者,他立即下令接受入学并需静默一段时间,时间的长短并不统一,而是根据评估得出的聪明程度因人而异。(4)静默者倾听别人的谈论,依规矩不可发问,即使无法全部理解,也不可讨论所所到的内容。没有人静默期短于两年。他们在整个静默领斯期间一直被称为“倾听者”(àκoνστικoí)。(5)不过一旦他们学会了万般事物中最为困难的一桩:静默倾听,开始熟稔于缄默,此所渭“"
  • "(1)当对控诉人(accusator)的人选发生疑问时,就需要对这样的问题作出裁决:当有两个以上的人起诉被告人(reus),或呈递诉状时,选任谁作为控诉人。此一过程以及法官的调查被称为“divinatio”。(2)为何要用这个词,是个常有人研究的问题。 (3)加维乌斯·巴苏斯在他的《论词源》的著作的第三卷这样写道;“这种裁决叫做‘divinatio’,因为法官应当推断,作出种么样判决才是公平的。”"
  • "(6)这就是加维乌斯·巴苏斯的观点。但是其他人认为之所以称其为“divinatio”,是因为控诉人和被告人是相生相成,互不可缺的两造。因此,在已有被告人而无控诉人这一类型的审判中,由于控诉人缺位且身份不明朗,就必须用“推断”的方式来确定谁是控诉人。"
  • "1《十二铜表法》(duodecim tabulae)是罗马法最早的法典,传统上认为是在公元前451年一前450年编写而成。公认是应平民的要求编写而成的,因为这些平民不满法律被贵族控制。《十二铜表法》仅有一些零散的摘录留存至今,而有关其内客的许多知识都是源自后来的法律文献提供的引文。罗马人非常尊重该法典,将其视为主要的法律渊源。 2 十二铜表法第6表第4条:不愿意确定(事实上已长期和她同居的)丈夫对自己有支配权的妇女,每年应离开自己的家三夜,因而中断占有(她)的一年时效。(《世界著名法典汉译丛书·十二铜表法》)此处所说的是古罗马的一项古怪的规定,妻子一年之内如果有3个晚上不与丈夫同居,她的财产即"
  • "当拜阿斯被某人问及是应该找一个妻子还是过独身生活的时候,他:“你所娶的妻子肯定不是美女便是丑女。如果你娶的是美女,那么你就要与人共享(κοινη);如果娶的是丑女,你就要独受其难(ποινη)。两者皆不可取,所以最好不要结婚。"
作者简介
《阿提卡之夜》的作者是奥卢斯·革利乌斯 (Aulus Gellius)。遗憾的是,由于资料的佚失,我们对他的生平知之甚少。从现有资料中,我们知道他出生于公元125年,是古罗马帝国的文学家和语法学家。他可能出生于罗马的一个非常富裕的家庭中并在那里长大接受成人礼,随后在雅典受教育,然后返回罗马从事司法工作,担任过一段时期的民事裁判员。他在工作时力求认真细致,广泛地阅读希腊文、拉丁文著作,向有关行家求教。革利乌斯卒于180年,《阿提卡之夜》是其唯一的传世之作。 译者简介: 周维明,江苏南京人,2008年起开始学习拉丁文、古希腊文,译有《诙谐的断代史》、《阿提卡之夜》等,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刑法学专业博士生。 虞争鸣,浙江省温州人,2009年起开始学习拉丁文、古希腊文,曾从事多年的翻译工作,现业余时间翻译拉丁语、古希腊语著作。 吴 挺,广东惠州人,2009年起开始学习拉丁文、古希腊文,现利用业余时间翻译拉丁语、古希腊语著作。 归伶昌,广西南宁人,德国美因茨大学哲学系硕士在读,2010年起开始学习拉丁文、古希腊文,曾参与编辑与翻译《哲学家的雅典,基督徒的罗马》,另有译作若干。
目录
作为一个法律文本的《阿提卡之夜》 徐国栋 1
· 《阿提卡之夜》译者序 7
· 序 言 11
· 第一卷 17
· 第二卷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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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内容涉及很广,而且很耐读,问题所涉虽然但都精巧简短,尤其是对于一些哲学/伦理的探讨洗练且不失某种风趣的质感,很感谢在2000年前就能有这样有趣的书摘,仿佛自己就回到了阿提卡的夜晚,对着厚厚的书卷神思。
罗马人在希腊记录的各种掌故。
是一到五卷。之前标错了。。。
“读书破万卷,未必得真知。”-赫拉克利特。一本无心的反知识分子奇书。
蛮好玩的,希望能出全译
语句晓畅,读之唇齿留香;但在下并非专业研究者,所以还是消遣态度为多
读书笔记,不算有趣。
有意思。
Noctes Atticae,有意思,有点像在看古罗马的《世说新语》。出了三卷,应该还有一本。译出来真不容易。
当成古典休闲读物来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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