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 美国《联邦证据规则》条解的封面

美国《联邦证据规则》条解

王进喜

出版时间

2012-03-19

ISBN

9787509333976

评分

★★★★★
书籍介绍

美国《联邦证据规则》条解(2011年重塑版),ISBN:9787509333976,作者:王进喜 著

用户评论
受益匪浅
1777年大陆会议通过的原属北美十三州组成独立国家的条例。 1781年开始实施。依据该条例,美国国家组织有以下特点:各州保留很大的独立性,享有征税、征兵及发行纸币的权力;中央不设置国家元首,最高机构是联邦国会;中央权力极小,联邦国会只能宣战,媾和,派遣对外使节,调整各州的争端和掌管邮政。 《邦联条例》是北美十三州联合为统一国家政权的初步形式,后为1787年宪法取代。
翻译得有些生硬,且准确度差强人意。比如FRE 502(c)此条规定“When the disclosure is made in a state proceeding and is not the subject of a state-court order concerning waiver”,翻译老师翻译成了“如果披露是在州程序中进行的,并且不是关于弃权的州法院命令的主题”。个人认为本该是指“此披露并不属于州法院已存在的某豁免命令的客体”,也许翻译老师基于一些考量翻译得比较谨慎。全篇把proceeding翻译成程序,事实上翻译成司法程序/诉讼程序都比较不让人困惑......还有很多诸如此类让人觉得困惑之处。正在上Allen教授的证据法课,本来想用这本书帮忙理解,结果感觉反而帮了倒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