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小戴维·A·斯基尔(David A.Skeel,Jr.)是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院(University of Pennsyivania Law School)S.Sarnuel Arsht公司法讲席教授。斯基尔教授是美国著名的公司法和破产法学家,在公司治理和破产重整领域著述颇丰。他经常就一些重大的立法和司法问题到美国国会作证。
赵炳吴,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LL.M)、法律博土(J.D.)、法学博士候选人(S.J.D.Candidate)。2006-2007年任美国特拉华州最高法院杰克·B·雅各布大法官(Jusfice Jack B. Jacobs)法官助理(L8w Clerk)。现在美国纽约一家国际律师事务所的破产和重整部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