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粹法理论

[奥]凯尔森

出版时间

2008-12-01

ISBN

9787509309384

评分

★★★★★
书籍介绍
这本书最引争议的,恰是它那股'不近人情'的纯粹劲儿。凯尔森要把法律从道德、政治、社会学里彻底剥离出去,只谈'法应当如何被制定',而不谈'法应当是什么'。在读者眼里,这份执拗既是魅力也是门槛:它逼你放弃'恶法亦法'的常识判断,转而追问法律秩序何以自成一套等级森严的规范体系,以及那个悬于顶端的'基本规范'究竟有没有存在的必要。书里对'不法行为非法律之祸、反是法律发挥功能之途径'的论断,读来颇费思量。需要提醒的是:此译本文言气息浓重,有读者直言影响精确性,建议对术语敏感者慎选版本。它适合愿意啃硬骨头、想厘清'法律为何是法律'的读者,而非寻求实用法律指南的人。
目录
正编 纯粹法理论:法律科学问题导论
英译者导言:论凯尔森在法学中之地位
序
第一章 法与自然
第二章 法与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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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以北大西洋两岸为代表,两次工业革命带来的器物文明之巨大进步,官僚制度与成熟完善的法律制度实现了对社会生活之数字化管理"消费社会"之理想似乎有望弥平下层阶级之不满,亚非丛林中的零星反抗也被列强优势武力迅速荡平,马克思主义的幽灵此时还只是远远的在上空游荡....然鹅在此空前繁华之中,人类精神状况却出现严重虚脱。
没读完,不过读的部分,感觉超棒。
刘燕谷老师译本:https://ivrtaiwan.files.wordpress.com/2019/09/20101006-3a.pdf
仍为老徐及军爷为规范吾之思维,俾之不虚无缥缈!!!!!10年暑假
不知道该以怎样的态度认同
从本书知道了除了经济学上哈耶克米塞斯还有思想哲学上的维特根斯坦等的奥地利学派,还有凯尔森在法学上的奥地利学派。 凯尔森对黑格尔的批判,黑格尔认为,所有发生过和正发生的事物不仅与神有关,而且根本就是神的活动。因而导出黑格尔那句名言,存在即合理,合理方存在。凯尔森认为,区分善恶恰恰是神学在伦理方面的要务,而且通过价值判断将一历史事件区别与另一个历史事件,正是历史哲学的用途,若无此分别,历史哲学也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同样,若无善恶可言,哪里有法学,法律存在的意义呢?
诘屈聱牙
看不懂盒盒。(好吧其实能看懂,法学的书却有着数学物理证明题一般的严谨度。)
凯尔森对黑格尔的批判,黑格尔认为,所有发生过和正发生的事物不仅与神有关,而且根本就是神的活动。因而导出黑格尔那句名言,存在即合理,合理方存在。凯尔森认为,区分善恶恰恰是神学在伦理方面的要务,而且通过价值判断将一历史事件区别与另一个历史事件,正是历史哲学的用途,若无此分别,历史哲学也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同样,若无善恶可言,哪里有法学,法律存在的意义呢?
差评给翻译,矫揉造作的文言式翻译。 此书本来是极好的凯尔森思想的入门书,就如同它的副标题所示:《法理论诸问题导论》(An introduction to the problems of legal theory)。可惜啊!被翻译给毁了。另一本被这个译者毁掉的是霍布斯的导论:《自然法和政治法的原理》(elements of law, natural and politic)。 附编的几篇论文翻译得倒是还算正常,对于了解凯尔森的正义学说也挺有价值。
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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