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审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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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2009-02-28

ISBN

9787503692529

评分

★★★★★
书籍介绍

本书吸收和借鉴了发端于日本实务教育的要件事实论的基本思维方法,以我国学说理论与立法、司法实践为基础,尝试着初步建构中国法语境下的要件事实论,并为寻找当事人主义诉讼体制下的审判方法提供具有一定前瞻性的研究结论。

要件事实论是民事诉讼法学的重要理论,这种从实体法出发对诉讼规则的研究,对民诉理论具有方法论的意义,在我国十分欠缺这方面的研究,因此本成果的选题我十分赞赏。

——陈桂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该成果选题属于可能对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的学科建设及理论体系形成发挥重大影响的类型,因而有很重要的意义。与有限的几项先行研究不同,作者首次较深入地正面讨论了要件事实在实体法中的内容及含义,为诉讼程序与实体法的沟通结合做了十分有益的探索。

——王亚新(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选题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有助于推动民事实体法与民事程序法的对话与沟通,有助于加深对当事人主义诉讼体制的理解和研究,也有助于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和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

——齐树洁(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许可,江苏铜山人,国际关系学院教师,日本语言文学硕士、民商法博士,主要从事要件事实理论与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在《法律适用》、《清华法学》等专业期刊上发表十数篇学术论文。代表性著作或论文有:《重点讲义民事诉讼法》(与张卫平教授合译);“职权干涉与裁判突袭”、“公开宣判与判决效力问题研究”、“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撤诉与诉讼时效中断”等。

精彩摘录
  • "王泽鉴先生认为无论是权利障碍抗辩抑或权利毁灭抗辩,其所指向之事实,均属于法院依职权探知之事实,并不需要当事人加以主张,即,并不存在该等事实的主张责任。既然无所谓主张责任,当然也就没有必要对这些事实加以区分。先生的这一见解明显与台湾地区现行民事诉讼的立法、学说以及司法实践存在矛盾。"
作者简介
许可,江苏铜山人,国际关系学院教师,日本语言文学硕士、民商法博士,主要从事要件事实理论与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在《法律适用》、《清华法学》等专业期刊上发表十数篇学术论文。代表性著作或论文有:《重点讲义民事诉讼法》(与张卫平教授合译);“职权干涉与裁判突袭”、“公开宣判与判决效力问题研究”、“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撤诉与诉讼时效中断”等。
目录
第一章 引言/1
一、选题背景/1
二、选题意义/7
三、文献综述/8
(一)国外研究现状综述/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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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日本实务界的要件事实论
学了几年法律现在从才知道要件事实论……不错,至少想明白了证明责任和主张责任的分配规则。
实务中的诉讼太粗糙了。
作者博士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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