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村的调解

董磊明

出版时间

2008-01-01

ISBN

9787503687952

评分

★★★★★
书籍介绍
这本书最耐人寻味的地方,在于它没有把'调解'简单看作一种纠纷解决技术,而是把它当作观察中国乡村秩序如何被重新塑造的窗口。作者蹲守华中乡村的一个具体村落,追踪'送法下乡'与'迎法下乡'为何始终没能真正落地:当人情、乡土逻辑与国家法彼此背离时,情、理、法、力四种资源如何在具体情境里被权衡取舍。读者会看到,市场化带来的信息与社会流动,让挣脱土地束缚的农民直接面对国家与市场,而传统权力文化网络随之失效,'常规性权力'如何重建成为核心难题。它适合关心中国基层如何真正运转、对'乡土中国'向'现代中国'转型有持久好奇的读者;唯一要提醒的是,书中理论推演略显松散,若期待清晰严密的论证框架,或会觉得它'欠缺深度'。
作者简介
董磊明,1972年11月出生,江苏如皋人。南京师范大学历史专业学士,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专业硕士、博士。现为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
用户评论
都是华中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出来的,这本比陈柏峰那本成熟一点
理论部分不够清楚明白连贯一致
还挺好看……
有点单薄了,对于调解并没有很深刻的剖析。不过结论有一部分写的还不错,提出一个问题,如何在革命退潮之后重塑意识形态的合法性。
08年
本书为董磊明基于其长期农村调研经历并依托宋村(保存了自1990年起由村委会调解的近200份民事纠纷档案)个案就中国乡村秩序在转变过程中的发展历程写就的博士论文。研究对象为“宋村”(村庄作为自洽的体系,需要以村庄作为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去研究),使用语境化地(设身处地地、历史地)理解纠纷调解的解决方式(私力救济、社会型救济、公力救济、无救济等)、解决逻辑等关键性因素。 针对村庄(特指:一,村庄依旧具有共同体的特征;二,乡村社会传统的伦理秩序依旧为人们的社会规范,且生活面向仍旧在村庄之内。亦即,村民仍旧被束缚在土地之上)的调解,作者提出其主要问题为本土资源与国家权力之间的“法律语言混乱”,作者提倡“应法下乡”,本质为将“能够体现公正、形成秩序的一种国家权威的力量”引入乡村社会。
结合小镇喧嚣,读起来感触更多。对转型时期农村和基层秩序和权威有了更深入探究的想法。
还是欠缺一些深度
该书提出“迎法下乡“之概念,是对送法下乡的一个时代超越。送法下乡是立足于乡土里的中国这一费氏所建构的理想型。但今日中国农村已经由语言混乱发展为结构混乱,所以必须基于实证研究发展出新的中层理论。但该书是立足于村治视角,以乡村秩序为主体,农民自身却作为一个变量被悬置起来了。宏观的现代化建设必然对乡村社会产生结构性变迁,但这不足以否定农民的主观能动性。农民的迎法还是要在村庄的社会基础之上进行微观视角的考察,进而对迎法下乡这一中层理论进行完善。
下载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