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

(美)布赖恩·比克斯

出版时间

2008-01-01

ISBN

9787503678417

评分

★★★★★
书籍介绍
这不是一本读完就能'掌握'法理学的书,而是一场刻意让人失重的思想跋涉。读者反馈高度一致:它像被推进法律哲学的泳池,脚趾触到底部的那一刻才获得踏实感——在此之前,是漫长的踌躇、疲惫与愈发清晰的迷茫。它不承诺给你答案,而是带你重走西方从荷马、柏拉图到奥古斯丁、尼采的法律思想史,看'秩序'与'正义'如何被反复追问。正因如此,它更适合愿意慢读、愿配合哲学史、愿反复啃读的读者;也正因为其翻译生硬、部分章节被批冗长,它拒绝成为轻松的工具书。它真正的价值,或许正在于让你看清:那些看似自明的法律概念,背后站着整部人类思想史。
AI导读
核心看点
  • 梳理西方法律哲学史,从古希腊到现代美国
  • 深入探讨秩序与正义等核心法律价值关系
  • 辨析法律性质、作用及权威正当性基础
读者共识
  • 经典入门读物,虽浅显但值得反复阅读消化
  • 内容广博但深度有限,适合建立宏观知识框架
  • 阅读体验如登山,初读艰难,触底后豁然开朗
精彩摘录
  • "法律是不可违反的、独断的集体意志。"
  • "通过尊重他人来控制自己的欲望,而且他人也严格这样行事:这必须被认为是实现上述社会理想的一条原则"
  • "没有一项法律规则的实在内容是能够先验确定的。"
  • "在你与上帝、与你的同胞、与你自己的关系中,你作为一个理性的存在,应当尊奉适合于你的秩序。"
  • "正是靠着人性的力量,才有这样一种秩序或安排,他们是人的理性所能发现的,而且如果人的意志与同人类基本的和必然的目的相协调,那么它就必须依凭这种秩序或安排行动。不成文法或自然法便是这种秩序或安排。"
  • "为了在人与人的关系中实现某种——市民社会的目的以及维护作为一种实现这种目的的工具的市民社会所要求的——秩序,而在政府强制下由市民社会指定的、或者至少是有市民社会确定下来的行为规则的综合。"
  • "每个人都承认,与自然法相矛盾的国家法是恶法,甚至不配称之为法律"
  • "法律正义之所以是公共利益最为必要的,其真正原因乃在于法律的目的就是公共利益。只有在法律正义中,法律和道德才达到了合一的程度。"
用户评论
算是又读了一遍,比大二暑假感觉好多了。
Bix原版不断更新中~
始终是教科书,很多地方一带而过
很好的科普性质作品,语言也很清晰简洁。比克斯关注各个学派的角度还算温和。译者应该没怎么接触过法律经济学,几个人名没翻译好。
研究生时期法学理论读物。
相对基础的分析法理学,很多问题都没有阐释清楚,如hart的一阶/二阶规则(以及相关的句法-语义关系),这可能需要同时介绍法理学和语言学。一个亮点是:对法经济学的概括非常不错,适合新生/初学者较早地建立认知…
与国内的法理学教材相比,高下立判
英美分析法理学的粗略介绍,有的内容确实需要引介其他的书才能理解
这一版(第四版)比较老了,作者已经更新到第八版,不过主体部分几乎无变动,增加的内容也不多,英文不好的小伙伴读这本完全没问题。非常经典的法理学教科书,优点是全面、篇章布局合理以及论证清晰;但同时优点也是缺点,作者将许多理论家的观点浓缩为一两句话,非常鸡肋,而像拉兹这样的学者本完全值得写一章来阐述。作者似乎默认读者已经有一定的基础,或者是会在老师的指导下学习,如果只是自学且没有基础的话,这本读起来恐怕还是会有点吃力的。
果真是:英美法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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