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合同理论的哲学起源

(美)詹姆斯 戈德雷

出版时间

2006-05-31

ISBN

9787503660276

评分

★★★★★
书籍介绍

《现代合同理论的哲学起源》的主要内容是梳理合同法观念在历史上的演变,即探究合同法的核心理论从客观理论-主观理论-折衷理论的演变过程。《现代合同理论的哲学起源》的贡献在于,作者在消化大量古典和现代材料的基础上,厚积薄发,以微言大义的方式论证了这一脉络的变迁过程,作者运用他广的法学和哲学知识、透彻地分析了现代合同法学说的哲学起源,以及合同学说如何受到哲学观念和理论的影响发生变迁的过程,包括这种变迁导致法律理论面临的危机。《现代合同理论的哲学起源》也是一本比较法方面的佳作,不仅论述了英美法合同中大量存在的实体问题,而且对两大法系相关的学说观点也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现代合同理论的哲学起源》将理论与合同法具体规则丰富的例证相结合,读者可通过阅读《现代合同理论的哲学起源》,了解普通法和大陆法合同制度的内容。当然对于合同法方面的比较研究而言,《现代合同理论的哲学起源》将是极好的参考书。

目录
第一章 导论
第二章 亚里士多德和托马斯·阿奎那
第三章 罗马法和中世纪法学家
第四章 综合
第五章 自然法传统中的断裂

显示全部
用户评论
从亚里士多德矫正正义讲起,讲私人契约的邀约与承诺,想重读
功底太深,材料太丰富,叹为观止。翻译也是上乘,堪称完美。
离不开又回不去的亚氏。
现代合同法的起源如若不回到亚里士多德和托马斯阿奎那所构建的交还正义和德行理论,那么意思理论终将无法解释合同为何因意思表示一致就具有拘束力。
好深……
作者只奔着一个目标:经院以来都没好好对待亚氏的德性论,只有他的这个理论才是合同的真正基础。他认为阿库修斯只是在整体地注解罗马法,而后巴托鲁斯和巴尔杜斯用了亚氏的理论,不过只是为了更好解释罗马法,自然法以来直接崩了,最后还是回归亚氏和阿奎那才好啊。罗马法,法哲学,大陆法和英美法综合考察很牛逼,不过观点和论证似乎有点偏激了。
从亚里士多德与托马斯到后期经院法学,再到19世纪以潘德克顿为代表的合同思想流变。并在相当程度上运用了比较法的视角丰富了本就严密的论证,但最值称道的还是作者的问题意识
前半部分的翻译看起来很舒适,后面就开始越来越拗口,很多话感觉前言不搭后语,需要停留下来再捋一遍,好在最后还是对全书的结论有了一个大致了解。也是对合同法领域哲学和法学的恩爱情仇有了一个基本框架,怎么也躲不开的亚里士多德,但最后如何利用亚翁理论构成一个连贯理论体系也没有确切答案。
让我在研究合同法的过程中能更加融会贯通,本书功底很深,值得再三拜读!太赞了!
亚里士多德哲学传统在十七八世纪的崩溃没有为法律和道德的解释留下任何别的途径。人们不再认为人类能够通过推理选择那些通往自始属于他的目的的行动。如果不能在理性中找到法律和道德的来源,那么来源似乎就必然是意志。但是,哲学家以与法学家不同的方式回应了这个问题。哲学家试图解释选择或期望意味着什么。他们试图解释这种道德可能性,在人类意志之外不能发现任何可理解的道德秩序。法学家并不费心考虑这些问题。他们很少借用哲学家的思想。相反,他们从自然法学家的学说开始,并清除其中他们所不理解的古老的亚里士多德概念,得出他们的意思理论。意思是留下来的唯一重要概念。法学家希望以这种方式避免哲学介入。不过正是这一尝试使他们像哲学家一样仅仅在意思概念之上建立他们的理论。我们看到,那一事业使他们挣扎于他们不可能解决的困难之中。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