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学导论 - 张千帆

宪法学导论

张千帆

出版时间

2004-01-01

ISBN

9787503644757

评分

★★★★★
书籍介绍
作为一本法学教程,本书具有普通法律教科书的特点。由于本书把宪法严格作为一门法律来对待,因此它在风格上和民法、刑法或行政法没有根本区别。全书将宪法学原理与案例分析相结合,介绍与比较中国和其它国家的宪法制度。 在内容上,本书分三大部分,共八章。第一部分是概论,其中包括宪法学的基本概念,宪法的形成、发展及其思想渊源,以及宪法审查机制三章。之所以将审查机制作为概论部分,是因为发达国家的宪政经验普遍表明,宪政审查是宪法效力的必要保障;没有某种形式的宪政审查,宪法就失去了实际效力,宪法学也就成为没有意义的空头理论。因此,和前两章一样,这部分内容具有基本与普遍意义。第二与第三部分是关于宪法学实体理论。第二部分介绍国家机构,包括国家权力结构的划分,政府组织结构以及政府产生的方式三章。第三部分讨论公民权利,包括权利的基本概念和宪法保障两章。之所以把公民权利放在国家机构的后面,部分是出于循序渐进的考虑,因为“宪法”(constitution)的原始含义毕竟是指政府的组织法;部分则是因为国家权力的合理分配是保障公民权利的前提——我们所说的宪法保障,实际上是指通过政府有关部门依据宪法对公民权利实施的保障。   在形式上,本书将结合理论叙述和实际案例,并在适当的地方穿插“评注”(对概念或理论的说明)、“探讨”(对某些有争议问题的讨论)、“案例”(各国著名或典型判例)、动态(中外宪政的最新进展)与“思考”(对读者提出的问题)。需要强调的是,本书所注重的是有说服力的推理,而不是“正确答案”;事实上,大多数有价值的法律问题是不存在正确答案的。政府可以基于对社会影响的考虑而限制你的言论自由吗?官员可以反诉侵犯他名誉的公民吗?最高法院是否应收回对死刑的核准权?(见本书第七章)宪法是否要求私有财产受到征用时获得公正补偿?如何衡量补偿是否“公正”?对这些问题的争议本身表明,正确答案是很难发现甚至不存在的。如果你有志于宪法学,那么你所能做的只是从你对公共利益的理解出发,尽可能为某种答案提供有力论据。当然,别人可能会有不同意见。这是为什么辩论在法律中如此重要,也是为什么我们需要一个法院去评判与解决包括宪法在内的法律争议。   为了便于阅读,本书用脚注表示一般较长的案例名称,一般文献则用“()”夹注的形式,表明作者、年代和页码,并在全书最后附以参考文献。 对案例的原文有修改的,一律甩“[]”表示。除非特别说明,美国“宪法”是指其联邦宪法,“最高法院”是指联邦最高法院,德国的“宪政法院”一般是指联邦宪政法院。
AI导读
核心看点
  • 将宪法视为法律,结合案例与原理,注重推理而非标准答案。
  • 分概论、国家机构、公民权利三部分,强调宪政审查是宪法效力保障。
  • 探讨宪政与法治关系,指出宪政旨在防止多数暴政,保障少数人权利。
适合谁读
  • 法学专业本科生及研究生,作为宪法学入门教材使用。
  • 对宪政理论、公民权利保障及国家权力结构感兴趣的读者。
  • 希望摆脱陈词滥调,寻求严谨逻辑与深刻法治思考的读者。
读前提醒
  • 本书注重有说服力的推理,多数法律问题无唯一正确答案。
  • 内容涉及中外宪政比较,部分观点具有批判性,需理性看待。
  • 建议结合书中评注、案例与思考题,培养独立宪政思维。
读者共识
  • 被誉为大陆最好的宪法教科书,可读性强,逻辑严密。
  • 作者张千帆个人魅力与责任感极强,授课极具感染力。
  • 部分读者读后对现实法治现状感到失望,但也深受启蒙。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中国只有在宪政过程之中才能实行宪政,宪政过程本身就是培养人民宪政素质的最好训练,而由少数人把持的政权是永远不可能让人民获得真正的政治训练的,然后人民政治素质的不成熟又为专制提供了借口,从而形成恶性循环。因此,国民党应该抛弃党治,把政权建立在更稳固的宪法基础上。"
  • "在某种意义上,政治多元主义类似于经济自由主义。经济自由主义要求不同商品在市场中自由竞争,且消费者是竞争结果的最终决定者;政治多元主义则强调不同的观点在公共场合下公开辩论,且最后结果由广大选民决定。经济自由主义和政治多元主义也都依靠法律的保障,并将此视为国家的主要职能与义务。如果自由竞争的最终结果是导致垄断,那么国家有义务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维持自由竞争状态;如果多数主义的民主游戏规则将导致多数派系的“暴政”,那么宪法的任务就是最大程度地防止“多数人的暴政”,以维持多元主义的基本政治条件。宪法就是一部政治领域的反垄断法。如果宪法为是一部基本契约,那么这部契约的基本条款就是“同意存在不同意见”(a"
  • "值得指出的是,一个经常听到的名词是“人民的权利”。如上所述,这个名词所指的只可能是构成“人民”的每一个人的权利。抽象的“人民”是不存在的。事实上,一深到“人民”这个概念的内部,我们立刻发现抽象地谈论这个概念是多么空洞甚至有害。“人民”并不是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它由许多个体组成,而每个个体都有自己的爱好、需要和权利,且这些权利并不定是一致的,而是经常发生冲突一这是现代社会的简单现实。你的言论自由和别人的名誉权、雇主开除雇员的决定自由和雇员的罢工自由、工业发展的自由和居民对生存环境的权利,等等一一所有这些“人民”或“公民”的权利都存在着至少是潜在的冲突与对抗,而调整这些相互冲突的权利正是现代国家的"
  • "宪法的原始含义是组织结构,因而宪法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机构的设置及其权利与义务的划分 宪法的最终目的在于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 "“国民党当局坚持,要实行宪政,就必须由一个“党治”下的政府建立必要的政治和社会制度,教育并带领人民逐渐走向民主自治。因此,国民党虽然允许设置“民意机关”,但认为训政是绝对不可放弃的。这种观点假设,执政党作为一种“先进”的力量,具备超凡的良好意愿和能力,始终不渝地追求一个远大目标,甚至当这个目标和其切身利益相冲突也能克己奉公,为了宪政而放弃自己在一党专制中所形成的政权垄断。”"
  • "“最根本的是,执政党之作为“先锋党”的假设是否能够成立,本身是值得怀疑的。即使一开始有一个崇高的目标,政党在取得政权以后也会发生“异化”,成为和原先目标相背离的保守势力。这样就落入了一个两难境地:宪政确实需要强有力的政治与社会力量推动,但宪政动力本身又是实行宪政的根本障碍;要实现自由,首先必须经过专制,但如何保证这是一种为了自由的专制,而不是为专制而专制呢?”"
  • "“宪政制度的确立以相应的大众文化为社会前提,而宪政文化的建立则以制度的实践为开端;上层应容许并主动推进制度改革,下层则在参与制度实践的过程中逐步形成宪政意识。”"
  • "中国把宪政改革的命运完全取决于统治者的明智,并任由统治者的昏庸无能而丧失了难得的机会——这是中国政治制度的无奈与悲哀,也是整个民族不能不深切记取的沉痛教训。"
作者简介
张千帆(1964年1月—),上海人,法学学者。美国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政府学博士(1989),1992年入读马里兰大学法学院,后因没钱付学费旁听,1995年入读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获政府学博士学位。1999-2002年任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法律评论》主编。2003年后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以及法学院人大与议会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中外宪政、宪政转型、道德与政治哲学。在相关领域出版著作和主编教材30余部,发表论文150余篇、评论330余篇。 主要作品有:《市场经济的法律调控》(1998)、《自由的魂魄所在 : 美国宪法与政府体制》(2000)、《西方宪政体系 : 上册·美国宪法》(2000)、《西方宪政体系: 下册·欧洲宪法》(2001)、《宪政、法治与经济发展》(2004)、《宪法学导论 : 原理与应用》(2004,2008,2014)、《倚宪论道 : 在理念与现实之间》(2007)、《宪法经典判例导读》(2008)、《比较行政法 : 体系, 制度与过程》(合著,2008)、《宪法学讲义》(2011)、《宪政原理》(2011)、《宪在 : 生活中的宪法踪迹》(2011)、《美国联邦宪法》(2011)、《法国与德国宪政》(2011)、《比较宪法:案例与评析》(合著,2011)、《权利平等与地方差异 : 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治化的另一种视角》(2011)、《国家主权与地方自治 : 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法治化》(2012)、《为了人的尊严 : 中国古典政治哲学批判与重构》(2012)、《The constitution of China : a contextual analysis》(2012)、《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民土地权利保障》(合著,2012)、《司法审查制度比较研究》(合著,2012)、《宪政中国的命运》(2013,2020)、《中国法治百年经纬》(参著,2015)、《宪政常识》(2016)、《Human dignity in classical Chinese philosophy : Confucianism, Mohism, and Daoism》(2016)、《宪政中国:迷途与前路》(2020)、《宪政三论:自由·法治·民主》(2023)、《宪政中国的当代叙事》(全四卷,2024)、《宪法布道 》(包括理论、改良、尊严、自由、制度共五卷,2024)、《宪政学说》(包括理论、机制、权利、权力共四卷,2024)、《第三次启蒙》(2024)、《The Constitutional Landscape in Contemporary China》(2024)、《Constitutional reforms in China : past, present, future》(2025)等。 主编作品有:《宪法学》(2004,2008,2014)、《润物无声:中国宪政之路》(2005)、《新农村建设的制度保障》(2007)、《海外反就业歧视:制度与实践》(2007)、《宪法》(2007,2012)、《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法治化》(编译,2009)、《大学招生与宪法平等 : 国际经验与中国问题》(2011)、《宪政与人权指南》(2012)、《土地管理制度比較研究》(2013)、《世界宪法评论(第一卷)》(2015)、《憲政中國演講錄》(全三卷,2021)、《川普主义批判》(2021)、《极右思潮批判》(2021)、《民主政治思辨》(2021)、《德国基本法七十年:德国宪法及其法院》(2023)。 翻译作品有:《宪法决策的过程:案例与材料》(2002)、《哈佛法律评论·宪法学精粹》(组织编译,2005)、《憲法的社會與政治基礎》(2021)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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