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介绍
这不是一本教你如何适用法律的工具书,而是一面照见法律「应当以谁为本」的镜子。庞德最锋利处,在于他拒绝把「社会利益」奉为不可质疑的圭臬:当立法者和法官以公共利益之名无所约束地创制法律时,政府便从手段僭为目的,个体自由反成牺牲品。书中那个因重婚入狱的穷人故事尤为刺骨——抽象的「程序正义」在底层生活面前荒诞得可笑,制度的傲慢由此显形。普通法之所以被推崇,正因为它在「确定性」与「发展」之间取得了旁人难以企及的平衡。它适合那些不满足于背诵法条、而想追问法律精神从何而来的人;也提醒每一位法律工作者:审视传统之前,先想清楚你究竟在为谁的利益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