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正当程序

丹宁勋爵

出版时间

1999-10-31

ISBN

9787503627835

评分

★★★★★
书籍介绍

丹宁勋爵对法律改革的贡献主要在英国,但他的思想的影响却不仅仅局限于英国。这些思想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产物,因此为不少西方发达国家特别是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学家所重视。虽然我国的法律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有着本质的区别,但这种区别并不妨碍我们吸收和借鉴西方法学家提出的一些进步的思想。因此,研究丹宁的法学著作及其法学思想,对于完善我国的法制建设同样是有所帮助的。因此,我根据The Oxford Companion to Law(1980)(《牛津法律指南》)和《牛津法律词典》(上海翻译出版公司1991年版)等较权威的资料对一些法律专有名词和历史人物加了注释。希望能对读者有所帮助。

AI导读
核心看点
  • 阐述程序正义,强调保持司法纯洁性
  • 探讨藐视法庭罪对维护文明秩序的贡献
  • 平衡公众知情权与公正审判的微妙关系
适合谁读
  • 法学专业学生及法律实务工作者
  • 对英美法系及司法改革感兴趣者
  • 关注法治精神与程序正义的读者
读前提醒
  • 本书为译作,部分术语需结合背景理解
  • 内容侧重普通法传统,具特定历史语境
  • 可结合译者背景了解时代思想碰撞
读者共识
  • 译者阵容特殊,李克强曾参与翻译
  • 观点深刻,对完善法制建设有借鉴
  • 部分读者认为内容略显陈旧或一般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从码头工人案中所汲取的教训是,在劳资冲突的案件中,决不能因蔑视法庭而是用监禁武器,必须找出一些更好的办法。"
  • "在国会内外,在报纸上或广播里,就公众利益发表公正的甚至是直率的评论是每一个人的权利。人们可以如实地评论法院在司法过程中所做的一切。不管他们的目的是否在于上诉,他们都可以说我们做错了事,我们的判决是错误的。我们所要求的只是那些批评我们的人应当记住,就我们职务的性质来说,我们不能对批评作出答复。我们不能卷入公开论战,更不用说卷入政治性的论战了。我们必须让我们的行为本身进行辩白。"
  • "我所说的经“法律的正当程序”,系指法律为了保持日常司法工作的纯洁性而认可的各种方法:促使审判和调查公正的进行,逮捕和搜藏适当的采用,法律救济顺利的取得,以及消除不必要的厌恶等等。基于上述事实,习惯法显示了它无可置疑的创造性。"
  • "在国会内外,在报纸上或光波里,就公众利益发表公正的甚至是直率的评论是每一个人的权利。人们可以如实地评论法院在司法过程中所作的一切。不管他们的目的是否在于上诉,他们都可以说我们做错了事,我们的判决是错误的。我们所要求的只是那些批评我们的人应当记住,就我们职务的性质来说,我们不能对批评做出答复。我们不能卷入公开论战,更不用说卷入政治性的论战了。我们必须让我们的行为本身进行辩白。"
  • "“劳资关系法院要求工人在星期五,也就是今天下午两点以前向上诉法院申诉,那三个码头工人自己没有申诉,也没有委托任何人为他们申诉,但是官方律师这样做了。他有权代表这个国家中将被判入狱而自己又不向法院申诉的任何人进行申诉。同样,他也有权代表将要受到逮捕的任何人到上诉法院提请该法院注意师太的发展。他已经把事情的经过介绍给了潘恩先生,潘恩先生也已向我们提出劳资关系法院发布逮捕令的证据是不充分的。”"
  • "法律是十分明确的,当诉讼案还未了结而法庭正在积极审理的时候,任何人不得对案件加以评论,因为这样做实际上会给审案工作带来不利的影响,如影响法官,影响陪审员或影响证人,甚至会使普通人对参加诉讼一方产生偏见。这项规定是在一九七二年哈德威克勋爵审理的《圣 詹姆斯(晚邮报)案》中确定的。检查总长还提请我们注意很多其他案例也有这种规定。即使某人确信自己的评论是诚实的,但只要是在法庭审定以前过早的说出真情,也仍然是一种蔑视法庭行为。为了做到公平审判还有一条规定,就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手段向参加诉讼的一方施加压力以迫使他停止控诉或停止位自己辩护,或者迫使他以原来根本就没有准备接受的方式了解官司。 我把刚才阐述的"
  • "虽然公众利益要求尽可能完全的查明事实,但是还有更重要的公众利益要予以考虑。即对每个人都公正执法。这一公众利益是超越一切其他利益之上的。无论如何,作为法官讲话,我把公正执法放在首位。"
  • "“没有任何事情能比保持日常司法工作的纯洁性更为重要了,据此,当事人才可能保持其自身和名誉不受无端的损害。”"
目录
1 原出版者前言
2 丹宁勋爵和他的法学思想――代中译本前言
3 前言
4 案例表
5 第一篇 保持日常司法工作的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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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三个译者的人生远比这本书要精彩。
英国是普通法的发源地,此书值得一读
法是规定不完的,要有道德,一起维护世界和平的秩序
: D956.16/7432
补标。大学。
带有时代烙印的保守基督徒的法律观。而如今的家事法虽然一直遭受着各种批评,但在某种程度上的确没忘社会主义的初衷,在它的催化下,婚姻制度有望加速消亡。
有关英国的司法裁判,翻译太拗口了(可能是我水平不行
有鲜明的时代特色,体现了丹宁勋爵对正义的思考和追求。
不说了,为了译者买的书。不知道是翻译问题还是校对问题,低级错误很多。适合刚刚法学入门的大学生看,案例言简意赅,层层剥离试试一窥各项法律原则,论述精辟,言辞生动形象。
首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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