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立法研究严重落伍的当代中国,该如何利用法律迅速改变现行制度,同时保持法律规则的稳定性?如何“四两拨千斤”,从小处入手,实现发展所要求的重大制度变革的目标?如何通过社会科学研究收集起草部门所需的数据,探讨问题行为的性质?如何起草法律改变国际制度,促进以人为本的发展模式? 《立法学理论与实践》可以对这些问题的解答有所帮助。《立法学理论与实践》已经被世界尤其是转型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广泛认可。《立法学理论与实践》的核心是制度立法理论、方法和技术,我们可以根据我们中国的国情使用这些工具设计和起草法律解决社会问题。
安·赛德曼
(Prof.Dr Ann Seidman)
美国波士顿大学教授,立法学家,制度经济学家,法律与发展运动奠基人之一,毕业于史密斯学院(B A),美国哥伦比亚大学(M S)和美国威斯康星大学(Ph D)。她曾在美国威斯康星大学、美国麻省州立大学、美国波士顿大学、北京大学,以及津巴布韦和赞比亚的大学等高校讲授发展经济学、立法学课程。近年来,致力于对通过法律促进发展的研究。著作有:《非洲经济学教程》和《撒哈拉以南非洲的设想》等。
罗伯特·鲍勃·赛德曼
(Prof.Robe~Bob Seidman)
美国波士顿大学教授,立法学家,法律与发展运动奠基人之一,毕业于美国哈佛大学(B A)和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L L_B)。自从1974年以来,他在波士顿大学法学院讲授法律与发展和立法起草等课程。曾担任中国、老挝、不丹、斯里兰卡、尼泊尔、莫桑比克、印尼和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