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辩护

朱明勇

出版时间

2015-09-01

ISBN

9787302412915

评分

★★★★★

标签

法学

书籍介绍

本书以律师手记的叙事方式记录了作者执业经历中的几个标志性案件。挑选的这些案件,从接受委托到辩护终结,客观地还原了刑辩律师的生存样态:既有执业初期“不起眼”的普通伤害案件,也有开启冤狱平反之路的标志性大案。既要纠结纯粹的法律问题,也要冲破法律之外的各种潜规则。

AI导读
核心看点
  • 以律师手记还原刑辩律师真实生存样态
  • 剖析马廷新等标志性冤案平反历程
  • 揭示司法体制惯性与人权保障冲突
适合谁读
  • 法律从业者及法学专业学生
  • 关注司法公正与法治进程读者
  • 对刑事辩护实务感兴趣人群
读前提醒
  • 注意作者叙事中可能存在的个人偏见
  • 结合刑法理论理解无罪辩护逻辑
  • 理性看待书中对司法生态的批判
读者共识
  • 专业能力强,但文字风格略显油腻
  • 揭露司法黑暗面,令人震撼且心寒
  • 出版本身即奇迹,值得珍惜与深思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总之,我感到法官对案情应该是熟悉的,至于对案件性质的看法,我觉得她应该有自己的判断,只是不便于对我说而已。因为这么大是大非的题,对于一个资深法官来讲不会看不明白。 但是我也知道,体制的惯性有时候会冲淡人性的本能和常识的判断。我们所要做的就是激发法官人性之中最基本的公平正义的感知,让他们在错误面前至少可以暂时踌躇不前。, 她做到了。"
  • "“疑罪从无”的“疑”一般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司法机关对受理的刑事案件经审查,在定罪与否的问题上存在疑问且未得到合理排除的种状态。一般地讲,就是对刑事案件犯罪事实不能完全确证但又无法完全排除合理怀疑,存在一种认定上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的状态”,主要是因为司法机关所掌握和主张的证据的证明力不够充分和确凿的情形。 “疑罪从无”充分体现了保护人权以及“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原则,最大程度地减少和避免了刑讯逼供及冤假错案的发生。"
  • "最后我总结道:鉴定不是儿戏,是科学,但科学不是自己说的,科学的基本的规律是其结果必须能得到反复验证。"
  • "正义是需要追寻和求索的,因为我们无法达到一个完美的正义的现实,我们必须去追求。公正不是结果,而是一个过程。"
  • "胡良友案件,老师询问内科专家,B超鉴定结果能否直接拿来做证据(脾脏大出血是必须做手术的;若只是膜下出血,7日内可自行吸收,一个月后鉴定也看不出什么损伤了) 咨询外科专家,得出法院法医偷换“皮肤创口”(指表皮、真皮和皮下脂肪组织受创)和“表皮擦伤”的概念。 我们认为的“眼睑”分三个部分,是外眦、眼睑和内眦(当事人是外眦,不是眼睑受伤,够不成轻伤案件的影响面容) 从老师无罪辩护处女作就可以看出,老师具备成大律师的品质,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责任感,关注细节,处处求证,专业事请教专业的人,还有就是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 PS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品质,我一直都在培养恰如其分的判断力"
  • "坚持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是不能动摇的。也许一个行为暂时不被一些人所理解,也许一个行为是不符合行政法律或行业规范的,但那不一定是犯罪行为。犯罪的基本特征不仅要求一个行为有社会危害性还要求有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处罚性。一个行为即便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我们也不能忘了考察这种行为是否有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处罚性。三者必备才可能构成犯罪"
  • "刑法学上的因果关系,要求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着没有前者就没有后者的条件关系时,前者就是后者的原因,与此同时,应采用禁止溯及理论。"
  • "三 、被告人周洪元不具备票据诈骗犯罪的主观要件 1。票据诈骗罪是目的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该罪必备的主观构成要件 票据诈骗罪是从传统诈骗罪中分离出来的作为以非法占有为行为特征的侵犯财产所有权的犯罪,主观上非法占有目的是该种犯罪的题中之意,非法占有目的是票据诈骗犯罪与票据民事纠纷的最本质区别。票据诈骗罪是目的犯,必须具备非法占有目的才可构成犯罪,这是系统解释论和目的解释论的当然结论,对此理论界和实务界已达成共识。2001年《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中明确指出:“金融诈骗犯罪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犯罪。”因此,认定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票据诈骗罪,必须先考察其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2"
作者简介
朱明勇(本书作者被称为刑事辩护律师中的“死磕派技术总监”,书中以作者执业生涯中代理的较有代表性的案件为线索,进行纪实性的记载和阐述。其中既有“入门级”的轻伤害案件,也有中央和部委批示的经济大案,更有开启冤狱平反之路的冤假错案。 本书可为有志于从事刑事辩护的人士提供“技术”的指引,也可向对刑事辩护感兴趣的人士展示刑辩律师不为人知的坚毅与激荡,更可为广大关注中国法治进程的读者提供刑事辩护的参考。)
目录
九曲回肠刑辩律师梦 / 1
报到当天辞职——拒绝“铁饭碗”的“诱惑” / 1
刑辩之路即将开启 / 4
无罪辩护首起要案——马廷新故意杀人案 / 6
启程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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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这本书能以现在的形式出版已经是奇迹了,估计再版绝无可能。最可怕的冤错不是事实认定不清,而是整个系统先天的问题。珍惜你现在的生活吧,真的是靠概率活下去。
竟无语凝噎
看完本书对于里面一些的专业词还是没办法好好理清,虽然作者很努力地要讲得白话讲得清楚,怪我愚钝。书里看得最多的一个词就是“刑讯逼供”,“他们所不曾想象过的这种古老而残酷的刑罚在中国依旧存活着,并具有相当的生命力。”不谈及本书的语言功力,在于刑事律师对于真实案件的揭露,中国的法治任重而道远。对于我们而言只是几个名字,几个数字,几个名词,而对于关系案件本身相关的人就是一生啊。
年度最佳。建议对现有司法体制抱有美好幻想的同学可以翻一翻。我就不骂人了,显得我没涵养。
2015.11.11,当当。
司法机器
读的脊背发凉。
(为l老师而读)(结果自己收获颇丰)
10分。 司法的公平与正义只是我们的理想与想象。
刑辩的希望,最大的希望,就是给年轻人想做刑事辩护律师的希望。学会保护自己的同时,最大尺度的去抗争。沉默,对律师而言,是最没有力量的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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