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 法理学的范围(第二版)的封面

法理学的范围(第二版)

(英)约翰·奥斯丁

出版时间

2013-06-30

ISBN

9787301226377

评分

★★★★★

标签

政治

目录
译者序:奥斯丁的“法理学范围”
译者说明(中译本第二版)
译者说明(中译本第一版)
导论
第一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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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囫囵吞枣阅毕,虽重推论但并不好读。第一讲说明法的本质,还能跟上;第二三四讲详解上帝法区别于其他法的标志时,第二讲谈功利主义还勉强知道所云,后两讲完全迷失在大段推论中了。第五讲廓清不同定义下的法,以及第六讲从分析“主权”“独立政治社会”概念来重申“实际存在的由人制定的法“的本质,只能说勉强有收获。奥斯丁真的是把”法律是主权者的命令“这句话掰开了揉碎了来证明自己观点的正确……
没对照英文版,译文挺顺的,原书粗糙啰嗦。有空再对照英文版翻翻吧。
这个译本在豆瓣竟然有8分,无语了。这个美其名曰意译的本子,真不是一般的糟糕,而是太糟糕了!期待有新译本来拯救奥斯丁。不给星!
奥斯丁的理论简单概括起来虽然有疏漏,但是他的分析考虑的十分周全。翻译的确实不怎么样
法律命令说、独立政治社会、应然与实然的法、right & might、a power supreme//然而主权者从何而来?//勉强读完的一本,信息量很大,看得出作者尽力地想一次性阐述所有的内涵,维多利亚时代的词藻加上演讲稿的阻碍使得它读起来颇为艰难
【9.0】奥斯丁的重要性似乎得比一般意义上理解的还要高一些。有两个点令我印象深刻,一是从奥斯丁再回溯边沁,就会发现功利原理远不是人们通常以为的,甚至具有人不可企的自然法意味,只不过边沁隐晦,奥斯丁明晰。二是最近也读了哈特,但怎么都感觉他对奥斯丁的批评没有真正批到痛点,还是要继续阅读思考。
对法律术语、专业概念、日常用语用词,作了极为细致透彻、逻辑严谨的分析哲学式的“概念分析”,批驳廓清了很多似是而非的法律现象、“法”,剔除了道德、规律等“非法”用法,从而一步步揭示出真正的“法理学的范围”。(原著对概念的精确表达也是为难中文译者了,“实际存在的由人制定制定的法”等诸多拗口翻译怕也是无奈之举了)
读哈特。
思路简明清晰,翻译力求拙实,以至于略有佶屈聱牙之感,比如考虑到positive law的复杂含义把它译成“有关实际存在的由人制定的法”。
六周。非常晦涩并且似懂非懂的读完了。理解“神法”和“主权者”以及“命令”是关键。可喜,被后世批判的很多。等我下次真正读懂再来评论吧。anyway,感谢来自上世纪的洗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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