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 实践理由与法律推理的封面

实践理由与法律推理

陈景辉

出版时间

2011-12-31

ISBN

9787301166727

评分

★★★★★
书籍介绍

《实践理由与法律推理》主要内容简介:案件的诉讼与裁判,不但是法律与日常生活相互纠缠的通常形式,也是公共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除了法官与当事人这些必然纠缠其中的参与者外,普通民众一开始似乎只是基于“猎奇”之类的原因,产生了关注案件的最初冲动;但他们很快就会发现,旁观者和参与者的身份是可以轻易倒转的,“观察者”的中立姿态无法始终保持,随之也就有了发表意见的动力。并且,诸相关看法之间的参差与多样,表明我们这个社会已经在基本价值上有所分歧,甚至在某些情形中存在着严重的姿态对立。面对该现实,理论家不能过于关注具体案件裁判中所涉及的一城一地的得失,而是应当与之保持一个合理的观察距离,通过论证强度的有效提升,就其背后的“价值多元”问题做整体式的思考。只有这样,才有可能以恰当的方式将意见分歧限制在一定程度之内,也才有机会避免由此引发社会离散的恶果。问题是,将观念分歧限定在何种程度才能真正避免社会的分裂?答案很简单,只要观念上的分歧不至于引发行动上的对立,我们就会在获得价值多元所带来的那些好处的同时,有条件维系着一个社会的基本存在。这一点,正是《实践理由与法律推理》被冠名为“实践理由与法律推理”的根本原因,因为“实践理由”这个概念以及由此带来的理性化效果,正是避免因观念分歧引发社会分裂的基本条件。

目录
导言
第一章 方法与问题
1 描述性与抽象化
1.1 描述性:理论与实践的分离
1.2 抽象化:理论与实践的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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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第四章花了很大力气去澄清什么是“解释”,而且这应该也是作者预设的本书的亮点,但最终呈现出来的是云山雾罩,到最后也没让人整明白啥是“解释”。
注意 法律推理
内容和方法都很硬核,行文清晰顺畅有秩,有学术推进,bibliography很熟悉也很牢靠。章2引入很多重要的经典区分,指出对自然法理论如何证明法律这种正当化的行动理由有充足的不可替代性,而实证主义更看重这套具备道德属性的行动理由如何与社会事实能保持一致。章3主张真正的规则只有那些具备二阶理由属性的严格规则,一阶理由则是自身具备正当化能力的行动理由;规则具有整体性、政治性的和提供合法化框架的构成价值。章4主要是review和问题延展,章5引入规范性维度、把类比推理推进到规则推理,认为它是与一阶理由相关的具体化手段之一,且只能发生在规则的意义范围之外即缺席之时,不过在反思平衡中还是很有用的。(感觉像是,“判断”展开一下就成了“推理”)
这本书,对于我这法哲学门外汉来说,读一遍远远是不够的。
第四章没咋看明白…
从法律推理(规范基础)进路对哈特、德沃金和拉兹的相当令人满意的回答。
这或许代表了国内分析法哲学研究者难以企及的高度。
主教导我们:“如果你们这些可悲的,无知的,不与那概念的不清晰为敌,那么即使是陈景辉也无法将你们从法学知识的迷雾和混沌中解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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