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 法哲学入门的封面

法哲学入门

[德]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

出版时间

2019-04-30

ISBN

9787100172226

评分

★★★★★
书籍介绍

本书是拉德布鲁赫在二战后的唯一一本专著,也是其生前最后一本法哲学论著,由其在海德堡大学任教时的法哲学课程记录稿修订而成。如果说出版于1932年的《法哲学》依然浸透着浓厚的实证主义与相对主义色彩的话,那么到了《法哲学入门》中,以正义和人权为核心的自然法倾向则占据了上风。由此所引发的一段“学术公案”,也即他的法哲学是否发生了根本转向至今依然争论不休。无论如何,这本出版于1948年的小册子是其一生法哲学思考的盖棺定论之作,论域涵盖了法律科学的诸分支、法理念、法的概念与效力、法与其他文化形式(社会规范)的关系、主要法律传统、法的分类、法律科学的新思潮、法的历史哲学、法美学以及当代法哲学的重要问题。

考虑到书中一些未能尽展之处,中译本除了《法哲学入门》的正文外,另增加了一个“附录”,收入了拉德布鲁赫于1934-1948年间发表的六篇重要论文。

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Gustav Radbruch,1878-1949),二十世纪德国最负盛名的法哲学家、刑法学家、社会民主主义者。一生著述甚丰,代表性著作有:《法学导论》《法哲学纲要》《法哲学》《社会主义文化论》《英国法的精神》《犯罪史》等。

雷磊,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哲学与法学方法论。

目录
目录
译者序
翻译说明
序 言
第二版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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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2021.5:2.5~2.23 没觉得入门…
很好的入门书,有些专业词汇没看懂,但是以如此之少的篇幅,勾勒出如此之大的框架,而且能做到易懂,已是不易。
我不知道为什么,作为一个刚学法律的人,我觉得这书一点也不入门
大师晚年的讲义式著作,包罗万象,旁征博引,要言不烦,力透纸背。以康德式的二元论为基石,讨论了法哲学的许多主题,关于法理念体系的构建(特别是对正义的分析)、制定法与自然法的关系、法哲学的历史叙事,尤为精彩,也可以感受到一位刚刚经历了残酷战争的法哲学家对于正义价值理念的坚守。作为意识形态的一种,法哲学面对的似乎是与精神现象学同样的任务,或者说法哲学必然基于某种总的哲学观。在这个意义上,这本书可以看作作者整个法哲学大厦的导言。如与相关的哲学著作参看,应该更可以相互启发。附录的几篇文章是几个相关主题的展开,有利于加深理解。
对于大多数人而言,掩盖错误或许比承认错误更加容易,我们更善于用更多的错误隐藏最开始的错误,所以最难的大概就是完成自我的变革与革新,所以无数法学家在追求“法美学”中一遍又一遍的重蹈覆辙。还记得老师课堂上的反问:“如果物理学家都认为电是有体物,那么德国与日本的法学家不是全世界最大闹了的笑话”?但他们也似乎忘记了法学家作为人类为追求体系完整而不断错误的桎梏。因此,懂得反思的法学家才显得弥足珍贵,耶林如此,拉德布鲁赫亦是如此,虽然关于拉式是否转型仍存在激烈争论,《法哲学入门》作为拉德布鲁赫的最后一本书,也记录了其“转型”的历程,乃至于本书的最后一句话,其真切提出或许本书又该被称为“自然法”。窃以为只要承认有超脱制定法的“法”存在,不管其是神,亦或是人类理性,亦或是道德观念,在本质上终究是一种自然法。
拉德布鲁赫堪称法哲学界的小密尔:当然是一流学者,但在一流那一档里又显然偏肤浅,但但又因为肤浅而特别受欢迎,社会名望远大于比他们更优秀的一些学者。德国法哲学包袱太重了,谈得那么累,但又没多深。
实话实说只是似懂非懂,了解了大概。 法律作为各种文科的实践形式,蕴藏了太多底层的理论逻辑,从神学延续到近现代哲学,乃至世界政治历史。 但对我想习得的法律知识来说还是太过抽象了…
法学真是深不可测,广不可量。这本书奇妙的地方在于很多话虽然闻所未闻,但似乎不无道理。 至于体系非常清晰,语言相当晓畅。对于非专业人士来说,了解法理学这一本书足够。
拉德布鲁赫一句废话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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