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

寺田 浩明

出版时间

2018-01-24

ISBN

9784130323871

评分

★★★★★
书籍介绍

一元的な全国統治と市場的・契約的な社会を世界史上さきがけて確立した中国は,いかなる法秩序を備えていたのか――社会の一般的特徴の析出にはじまり,民事・刑事の法と裁判のありかた,さらには近代法の新たなモデルなど,伝統中国法の全体像を西洋と日本との比較を踏まえ描き尽くす.第一人者が講義の集大成として書き下ろす,待望のスタンダード・テキスト.

AI导读
核心看点
  • 以日本汉学视角重构传统中国法秩序
  • 对比中西法律,提出规则型与公论型法
  • 深入剖析清代民事、刑事及社会关系
适合谁读
  • 法制史、明清史及社会史专业研究者
  • 对东亚法律文化比较感兴趣的读者
  • 法学专业学生及法律史爱好者
读前提醒
  • 本书为日文原版,中文版名为《清代传统法秩序》
  • 理论建构宏大,需结合具体史料案例理解
  • 注意区分作者观点与通说,保持批判性思考
读者共识
  • 史料扎实,洞见深刻,是领域内经典之作
  • 体系化程度高,兼具教科书与学术专著价值
  • 有效反驳了传统中国无真正法律制度的偏见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若与男性的一生对比,我们会非常清楚地看到,女性的一生甚至和她所生的女儿都不会发生连锁。她与父亲具有分形同气的关系,承继父亲的气降临此世,接着与丈夫之间产生夫妻一体的关系,但是却无法和任何人发生与后世有所连结的关系。"
  • "1.宗与姓 宗根据分形同气的血缘观,亲子是同气,兄弟亦是同气。而且无论经过多少世代,倘若没有混杂其他的气,父亲和祖父也是同气,也就是说,祖父和自己也是同气。又如果父亲与他的兄弟同气,那么自己和伯父、叔父应该也是同气,进而伯叔所生的孩子和自己也是同气。既然世间纵有无子之人也绝不会有无父母之人,那么,人们可以朝向祖先的方向无限地进行回溯,而随着这样的回溯,共同祖先派下的同气子孙范围,也会无休止地横向延伸。既然采取了这种血缘观,就必定会想象一个出奇巨大的同气者集合体,而实际上,传统中国人意识到了这样的集合体。此种集合体,古代中文称 之为“宗”。 姓即使不知道“宗”这个字的日本人,应该也知道“姓”。中"
  • "服制丧服的基本种类有五:①斩衰三年;②齐衰三年、齐衰杖期(一年)、齐衰不杖期(一年)、齐衰五月、齐衰三月;③大功九月;④小功五月;⑤缌麻三月(以上总称为“五服”)。此外,其外侧还有“袒免”此种最轻的服丧形式,再外则属“无服”。首先,斩衰、齐衰等,是丧服样式的称呼,程度愈重的服丧形式,其丧服的装饰就愈粗糙。此外,齐衰的内部因服丧期间不同而分成几个阶段。所谓期,意思是一年,所谓杖期,指执杖服丧一年(表示悲伤达到不执杖就无法站立程度的意思),而不杖期则指不执杖服丧一年。"
  • "但是,熊远报氏使用詹元相的《畏斋日记》,对传统中国的纷争频度提出了非常有益的见解。(1)詹元相是清代居住在安徽省庆源村(人口五百到八百人)的下等知识分子。《畏斋 日记》是他从康熙三十九年(1700)到四十五年(1706)六年间的日记。詹元相喜欢看吵架,听说村子里有争执的话就会去看热闹,然后把相关情形写在日记里。根据熊氏的分析,整个日记中记载有四十七件纷争(年平均八件左右),其中告官的有八件(其中“命盗重案”有两件),剩下的三十九件则是由附近的民间主体解决的(其中有十一件提到“族”)。"
目录
主要目次
序 章 伝統中国の法秩序(本講の二つの課題/皇帝・紳士・民)
第一章 人と家(家/人/宗)
第二章 生業と財産(管業/服役/租佃/所有権秩序の特質)
第三章 社会関係(空間編成/社会的結合)

显示全部
用户评论
中文版还没出,先看了没出版的真的美滋滋//怀揣着“探求一种不受限于西方法律传统的、崭新的法的论述方式”的伟大目的的寺田浩明教授最后建立了有趣的三维度:裁判基础赋予、判决的统一、人际关系与制度性关系~//key words:规则型法与公论型法
作为教科书挺好的,据我观察学部的学生们也很喜欢....
切入点很小,野心很大,致力于以中国传统法范式为基础反思近代法秩序。
非常鞭辟入裏的一本書。作者雄心勃勃,試圖勾畫出成體系的傳統中國法律制度。因此不但深入淺出地介紹了清代法律制度,還剖析了法律制度背後的社會觀念。解答了我對國人(包括我自己)的不少疑惑。(為什麼無理也要爭三分?為什麼忸怩於權利的伸張?)本書也可以反駁「傳統中國/傳統日本不曾存在真正的法律制度」之類偏激的論調,化解逆向民主主義的毒素。
角度别样,但是论述逻辑性稍差。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