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基本规定;3.风景园林规划制图;4.风景园林设计制图。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对风景园林图纸图幅、图线和其他图纸信息的要求及部分图示图例;2.调整了不适应现代制图方法和技术的图示、图例;3.增加了风景园林图纸深度和内容的要求;4.对相关条文进行了调整修改。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风景园林制图标准》修订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36号楼A座,邮政编码:10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