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郊外一处农家乐的院子里,孟夏兮从笼中挑了一只叫声最响亮、尾巴翘得老高的公鸡。她看着农妇手起刀落,鸡扑腾几下,血流了满满一碗。她满意地看着,仿佛这碗血里盛着的,是另一个女人半生的委屈。这不是残忍,这是一个失去味觉的人,试图重新尝到活着的感觉。
她把自己活成了一个谜
从二十出头到四十,孟夏兮埋头码字,把文字交给路冬篱变成铅字。没有丈夫,没有孩子,没有太多钱,她忐忑地向四十岁迈进。可她心里揣着一件大事——她要写一部玄幻穿越小说,两个月内完成初稿,这是她给自己下的死命令。 她和怀沙商量题材,得到的答复是“迎合市场写玄幻爱情穿越”。她自嘲“刚看到选题的时候,我以为我拿错了”。可她还是抬指敲响了键盘。她知道自己没精力吃这碗饭,那些网络作家“赚了钱也落下了神经病,得不偿失”。但她还是要试试——“看看你的潜能到底有多深?” 这就是孟夏兮。她一边算计着“冬天衣服穿得厚些,两三个月的样子外人基本看不出来”,一边把小说初稿当成救命稻草。爱情生活两手抓,是她在那段云里雾里的日子里,唯一还能抓住的东西。杀鸡那碗血,是她给自己的葬礼
“磨刀嚯嚯,不知死活。”娟子点上一支烟,“临死都不屈服的公鸡。” “把它尾巴的毛给我。”我对那位农妇说。 “做鸡毛掸子吗?”农妇不解地笑着自问自答,“现在这东西到哪儿买不到啊!” 这女人有趣!我在心里笑着,看她麻利地把鸡头扭向一侧,一边几把扯掉鸡脖子上的细毛,手起刀落,娟子吓得跑到一边。 我满意地看着鸡扑腾几下,血流了满满一碗。这段文字值得被反复咀嚼。孟夏兮杀的不是鸡,是阿波罗——那只陪伴她十七年的猫。猫死了四个月,她终于肯把死讯告诉娟子,然后平静地说:“四个月差不多了,姐姐。该缓过来了。” 真正的悲伤是没有眼泪的。她要用杀鸡这碗血,给自己十七年的不堪回首,举行一场郑重的葬礼。她记得阿波罗临死前“叫声响亮,尾巴翘得老高”,记得自己“小时候就学着杀鸡了”。这些具体的痕迹,比任何宏大的抒情都更有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