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于1984年夏末。六岁那年,母亲和姐姐琳赛把我从幼儿园接回家,告诉我:以后再也见不到父亲了,他放弃了对我的抚养权。这是我难过的一次。而此刻,三十一岁的我,刚刚从耶鲁法学院毕业,正拿着一本自称“回忆录”的书,担心自己的成就不配得上陌生读者的花钱。这两件事之间,隔着一条叫作“阿巴拉契亚”的河。

J.D. 万斯写这本书,不是因为他是参议员、州长或内阁部长,而是因为他做的事——从一个六百人的煤田小镇,走到耶鲁的法学课堂——本身就是一件反常到近乎奇迹的事。他写下的,是那些没能完成这件事的人。

“我们是山之民,我们尊敬我们的逝者。”

肯塔基州东南部,煤田中心,杰克逊镇,人口六千来人。把它称“小镇”都是抬举——一栋政府办公楼,几家几乎全是连锁快餐的餐馆,几间商铺。多数居民住在公路附近的山里、活动住房区、政府补贴住房里。可正是这里,养出了万斯。

他记得一件别处少见的事:每当送葬的车队经过,镇上的人都会停车、下车、肃立,无一例外。他问外祖母阿嬷,得到的回答是——

“亲爱的,因为我们是山之民,我们尊敬我们的逝者。”

这句话像一把钥匙。它解释了一切:解释为什么杰克逊人会牺牲休息时间为陌生人把车从雪里刨出来,解释为什么布兰顿家的房子“有三间卧室、房前有小门廊、门廊秋千、一个大院子”,解释为什么满屋堆满“啥也不值的小玩意儿和杂物”的阿嬷,会把所有孩子的睡眠安排得像“海军陆战队的宿舍”。一种把生与死、贫穷与体面、慷慨与囤积都收拢进来的东西,叫做“忠诚”。

一个随身携带的观察模型:向上流动,究竟改变了什么

读这本书,最好的方式不是把它当成“一个穷小子逆袭”的故事,而是把它当作一次对“向上流动”的解剖。万斯自己就站在解剖台上:外祖父母从肯塔基迁到俄亥俄,跻身中产;他从耶鲁法学院毕业,传统意义上成功向上流动的标志。可紧接着,他把手术刀转向了另一群人——他的母亲、阿姨、叔叔、姐姐,以及他自己。

他们都在“极力适应中阶级的要求,却从没完全逃离过药物滥用、酗酒、贫穷和精神创伤”。这就是全书最锋利的那个发现:经济地位可以一夜之间跃升,可一个人身体里那些由贫穷、创伤、酗酒沉淀下来的东西,并不会跟着一起跃升。财富换了门牌号和邮编,没换掉内核。

于是你获得了一个能随身切换的开关:以后再看到“逆袭”“脱贫”“阶层跃升”这类词,别急着鼓掌。去问一句——跃升的,到底是他的经济状况,还是他的内心?这两者之间,常常隔着一整个阿巴拉契亚。

一场没有告别仪式的死亡

十三岁那个秋天,阿公失踪了。他每天六点起床、七点去麦当劳和老朋友喝咖啡、上午到阿嬷家看电视打牌、回家前一定过来跟万斯说声再见——这些惯例,他一次都没再履行。阿嬷在电话那头的乡下口音,“从唇间溜”了出来:“没人见过或联系过你阿公吗?”

万斯记得那条“也不过才几分钟车程”的路,记得母亲用石头砸碎窗户爬进去、打开门锁,记得他们等到救护车时,阿公“已经死去将近一天了”。这是全书最安静、也最重的一段——

“阿公……阿公,我觉得他已经死了。”……母亲跑到后门,大喊大叫一通后又回到了前门……过来拿块石头,用石头砸碎了一扇窗户爬了进去,把门锁打开,朝自己的父亲走去。那时阿公已经死去将近一天了。

而万斯做了一件他“从未告诉”阿嬷的事:他回到死去的阿公身边,想在他被运走前和他道个别。跪在旁边的医务人员用异样的眼神看着他,“好像我是一个想看死尸的变态一样”。一个从山坳里走出来的男孩,第一次如此具体地触到了“忠诚”的重量——它不是口号,它是一具已经凉了的身体,和一次来不及说出口的告别。

一份干净的尿液,和一场迟到了二十年的明白

母亲又一次碰了药。护士局的通知早上打到阿嬷家,她要一份“干净的尿液样本”来保住工作。她没有悔恨,没有愧疚,只是“又是道歉又是绝望,又是哭闹又是乞求”:“我保证以后会改,我保证。”

十三岁的万斯爆发了。他跟母亲说,想要干净样本,就别再把生活搞成一团糟,然后“从自己的膀胱尿出来”;他跟阿嬷说,这次帮了母亲只会更糟,如果“三十年前能坚定自己立场,现在母亲也不会求着自己的儿子给她一份干净的尿液了”。他说母亲是个糟糕的母亲,也说阿嬷是个糟糕的母亲。

这句话击中了阿嬷的要害,她的脸沉下来,连他的眼睛都不想看了。可万斯自己知道——“其实我当时知道自己的尿液可能也不干净”。一个关于“阶层”的真相,就这样被一句脏话裹着,埋在了十三岁的他心里,直到二十年后才慢慢浮上来:社会阶级并不仅仅是关于金钱。

一双凯马特的皮鞋,和一句“假装见过大场面”

为了阿嬷那句“那是有钱人们谈生意的地方”,万斯去高尔夫球场打工、练挥杆。第一天穿着从凯马特买的棕色皮鞋去了,被一个小流氓“在接下来的四个小时里无情地嘲笑”。他强忍住用推杆抡那孩子耳朵的冲动,因为记得阿嬷的忠告——

“假装自己是见过大场面的样子。”

这句话,和前面那句“我们是山之民”,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一个是向内的忠诚与体面,一个是向外的、拼命想比出生时过得更好的野心。阿嬷想让子女“接受教育、找份白领工作,同衣冠楚中的中层阶级人士结婚”。这份野心,最终把万斯一路送到了俄亥俄州立大学,送到了“人才流失”这个社会学家才用的词里——

有能力离开生活艰难地方的人,通常都会选择离开,当他们找到提供教育和工作机会的新地方时就留在那里成家立业。

他六个伴郎,无一例外,都在俄亥俄的小镇长大,都在家乡以外找到了工作,都“完全不想再回到家乡”。这就是向上流动的代价:他成功了,而他认识的人,大多还困在原地。

现在,轮到你了

这本书不需要你读完。它只需要你记住几件事:一句“我们是山之民”,一句“假装见过大场面的样子”,一个用石头砸碎窗户、却没能赶上告别的女孩,和一份“可能也不干净”的尿液。

今晚,做两件小事:其一,找一位你生命里的“阿嬷”或“阿公”——那个用他的方式,向你展示过“爱与稳定”的人——给他打一个电话,什么都不必说,只是听听他的声音。其二,想清楚一件事:你身上有哪些东西,是“经济状况”换不来的?它们跟着你,还是困着你?

如果这五分钟,让你对自己更满意了一点,哪怕只是对你所来的那个“山坳”,多了一丝会意——那我的工作就完成了。去吧,放下这篇文章,去读属于你的《乡下人的悲歌》。


  • J.D. 万斯《乡下人的悲歌》(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刘晓同、庄逸抒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