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刑法学(第五版)
陈兴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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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兴良,1957年3月21日生。浙江义乌人。1981年12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84年12月获法学硕士学位,1988年5月获法学博士学位。1984年至1997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先后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1994年被评为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大学刑事法理论研究所所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
案例刑法研究(总论)(上下卷)
评分 9.3分
本书以实务判例为研究对象,采取阶层式犯罪构成体系,根据刑法教义学理论知识,对一系列实务判例进行深度理论分析,既具有精准的实务导向,又具有较高的学术品质;既强调问题思考,以解决实务疑难问题为主旨,又注重体系思考,以刑法教义学体系为主线。本书以案例诠释法理,深入浅出、说理透彻,并提炼若干裁判规则,因此,对刑法学研习者、司法实务人士都会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陈兴良,现任北京大
刑法的人性基础
刑法哲学
刑法的知识转型
教义刑法学
评分 9.6分
陈兴良刑法学:共同犯罪论(第三版)
规范刑法学
评分 8.2分
刑法学的现代展开II
人民法院刑事指导案例裁判要旨通纂(上下卷)
判例刑法学
我国法学教育秉承大陆法系的传统,通过法学知识的传授,使学生理解与掌握相关法律。虽然在课堂讲授过程中可能会结合法学原理的阐述讲解个别案例,但案例讲解从来都不是法学教育的主要内容,而是使学生加深对法学知识理解与熟悉的辅助手段。随着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建立,指导性案例在司法实践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法学教育应当在继续注重法学知识传授的同时,引入判例教学法,以改变法学教育呆板、陈旧、僵化
本体刑法学
正当防卫论(第三版)(陈兴良刑法学)
共同犯罪论(第四版·上下册)
本书立足于我国关于共同犯罪的立法和司法,并吸收和借鉴德日关于正犯与共犯的学说,初步建构了具有我国特色的共犯教义学理论体系。 本书初版于1992年,系作者在博士学位论文的基础上修订而成。此后,随着我国关于共同犯罪的立法演变和司法发展,作者对本书初版的内容进行了修订与补充,先后出版了第二、三版。本书第四版对全书的体系和内容进行了大规模的改写和重写,进一步完善了共同犯罪论的框架
案例刑法研究(总论)(上下卷)(第二版)
本书以专题为经线,以问题为纬线,较好地将案例分析和理论叙述相结合,完整地呈现刑法总论的基本原理。可以说,《案例刑法研究(总论)》一书是刑法案例类著作的升级版,对于直观和生动地掌握刑法基本理论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本次修订,针对《刑法修正案(十一)》进行了调整,并增加了指导案例。 陈兴良,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博雅讲席教授。现兼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
规范刑法学(教学版·第三版)
刑法学是以刑法典为中心线索,阐述刑法基本原理的理论体系。刑法教科书是这一理论体系的主要载体。随着刑法立法和司法解释的废改立,刑法规范日益增加,尤其是刑法分则的罪名大量增补,使刑法教科书的内容大为膨胀。我国目前主流的刑法教科书对刑法分则的罪名一般都逐个加以论述,但在法学院校受到教学时数的限制,教师只能讲授少数常见、多发、疑难的罪名,对其他罕见、少发、简单的罪名则一笔带过。因而这种大而全的刑法教
刑法研究(第十卷)刑法总论Ⅴ
《刑法研究》共13卷,收录了陈兴良教授从1984年到2020年跨度长达36年间所发表的全部论文和其他作品,是陈兴良教授的刑法研究论文之集大成者。刑法总论是关于犯罪论和刑罚论的理论叙述,犯罪概念论和犯罪构成论是犯罪论的基本内容,刑罚论是关于刑罚概念和刑罚制度的理论叙述。《刑法研究(第十卷)刑法总论Ⅴ/国家出版基金项目·陈兴良刑法学》为刑法总论5,内容包括刑罚概论、刑罚体系、刑罚适用三个部分,体现了陈
刑法研究(第七卷)刑法总论Ⅱ
《刑法研究》共13卷,收录了陈兴良教授从1984年到2020年跨度长达36年间所发表的全部论文和其他作品,是陈兴良教授的刑法研究论文之集大成者。刑法总论是关于犯罪论和刑罚论的理论叙述。犯罪概念论和犯罪构成论是犯罪论的基本内容,刑罚论是关于刑罚概念和刑罚制度的理论叙述。本卷为刑法总论Ⅱ,内容包括构成要件、违法性两个部分,体现了陈兴良教授犯罪论的基本学术观点。 陈兴良,中国当代著名法学家,北京大
刑法研究(第十一卷)刑法各论 Ⅰ
《刑法研究》共13卷,收录了陈兴良教授从1984年到2020年跨度长达36年间所发表的全部论文和其他作品,是陈兴良教授的刑法研究论文之集大成者。刑法各论以刑法分则规定的个罪为研究对象,刑法学者研究的重点是常见多发且疑难复杂的罪名。本卷为刑法各论Ⅰ,内容包括概述、公共安全犯罪、经济秩序犯罪。陈兴良教授对这几类犯罪的重点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 陈兴良,中国当代著名法学家,北京大学法学院教
刑法研究(第十三卷)刑法各论 Ⅲ
《刑法研究》共13卷,收录了陈兴良教授从1984年到2020年跨度长达36年间所发表的全部论文和其他作品,是陈兴良教授的刑法研究论文之集大成者。刑法各论以刑法分则规定的个罪为研究对象,刑法学者研究的重点是常见多发且疑难复杂的罪名。本卷为刑法各论Ⅲ,内容包括社会秩序犯罪、贪污贿赂犯罪两个部分。陈兴良教授对该类犯罪的重点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 陈兴良:中国当代著名刑法学家,北京大学法学院
法外说法
本书是著名刑法学家陈兴良教授的序跋集之一。 陈兴良教授的序跋集分为《法外说法》《书外说书》《道外说道》三部,本书收录了作者针对其本人的学术专著撰写的自序与自跋,共计108篇。这些序跋或表达作者对于学术著述的美学追求,或成为著作的一部分,或记录作者学术生涯中的“节点”,能够单独成书,主要是因为相关著作经常再版或重印,有着持续的学术影响力。同时,作者在写作时跳出著作的框架,兴
书外说书
本书是著名刑法学家陈兴良教授的序跋集之一。 陈兴良教授的序跋集分为《法外说法》《书外说书》《道外说道》三部,本书收录了作者针对他主编的学术著作撰写的序和跋,共计109篇。作者用主编这一方式集合学术研究力量和智慧,记录学术活动,倡导与建构新的刑法学术研究模式,也借主编序跋表达学术主张,流露思想情感,推荐年轻刑法学者,成为中国刑法学术史和作者个人学术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刑法学
道外说道
陈兴良 男,1957年3月21日出生,浙江义乌人。1982年1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4年12月和1987年12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法专业,分别获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1984年12月至1997年12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1998年1月至今,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任教。现任北京大学博雅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系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p
刑法的致知
评分 8.0分
《刑法的致知》是著名刑法学家陈兴良教授的讲演集之二,偏重于对刑法的学理性探讨,在内容上可分为刑法的方法论、刑法的知识论和刑法的学术史三个部分。其中,刑法的方法论所涉及的内容极其广泛,包括了刑法学习的方法论、刑法研究的方法论以及犯罪认定的方法论,其侧重于技术和技巧。相对于此,刑法的知识论则更加强调价值和规范。在刑法的学术史部分,本书对苏俄刑法学和德国刑法学进行了历史考察,涉及的刑法人物包括贝林
陈兴良,1957年生,浙江义乌人。现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大学刑事法理论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监狱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1997年入选教育部跨世纪人才培养计划,1999年当选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2004年获聘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007年获美国法律社会学协会国际学术奖。著有《本体刑法学》、《
走向哲学的刑法学
《走向哲学的刑法学》一书系陈兴良教授自选集第一卷,本书以刑法哲学为言说主题,以论文的形式对刑法哲学的基本原理进行了深入阐述。本书采用了社科法学的研究方法,对刑法的人性基础和价值构造作了具有新意的探讨和分析,尤其是对罪刑法定原则和罪刑均衡原则这两个刑法的基本原则,从历史和逻辑两个方面展开具有深度和广度的论述,对于进一步拓展刑法的理论基础和学术资源具有重大的意义。本书汇集了陈兴良教授在刑法哲学三
走向规范的刑法学
本书是我国著名刑法学者陈兴良教授三部学术自选集之一。三部自选集是陈兴良教授长达三十年刑法学研究的成果荟萃,反映了三个时期其刑法学研究的不同主题。本书共收录二十篇论文,是作者在规范刑法学这一学术领域的成果汇集。走向规范的刑法学中的“规范”一词,是指在规范刑法学意义上使用“规范”一词,是指刑法规范,它是刑法学研究的对象,以此为内容的刑法学就是规范刑法学。“规范”一词更多地是强调了研究对象的具象性
走向教义的刑法学
本书是我国著名刑法学者陈兴良教授三部学术自选集之一。三部自选集是陈兴良教授长达三十年刑法学研究的成果荟萃,反映了三个时期其刑法学研究的不同主题。走向教义的刑法学中的“教义”,不仅是一种规范,也不仅仅是一种方法,而且是一种信仰。这里的教义,也可以理解为教义学,即刑法的教义学。从“规范”到“教义”,尽管研究对象没有改变,但研究方法已经发生了性质上的变化。可以说,刑法的教义学研究才真正使刑法学成为
人民法院刑事指导案例裁判要旨通纂(上下卷)(第二版)
陈兴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北京大学刑事法理论研究所所长、北京大学社会科学学部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监狱学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以及国家社科基金学科评审组专家等职。 张军,原高人民法院副院长。1973年1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学
刑法的启蒙
本书是陈兴良教授撰写的西方刑法人物志,以在西方刑法学历史上曾经做出重大贡献的十位刑法思想家为单元,勾画出近代西方刑法思想和刑法理论的历史演变的基本线索。在这十位刑法思想家中,既有康德、黑格尔、边沁这样以哲学思想著称的学者,他们对刑法的独特论述值得关注;又有孟德斯鸠、贝卡里亚、费尔巴哈这样对于刑法学科的形成具有创始贡献的学者,他们对刑法基本观念的形成功不可没;同时还有龙勃罗梭、菲利、加罗法洛、